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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制造业中试平台体系化布局和高水平建设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5〕456号)相关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5年制造业中试平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根据《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指引(2025版)》(附件1)、《制造业中试平台重点方向建设要点(2025版)》(附件2),按照原材料工业、装备制造、消费品工业、信息技术、新兴和未来产业等重点方向,突出我省区域产业优势。
二、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相关中试平台依托单位依据《储备中试平台基本条件和管理要求》(附件3),申报2025年度储备中试平台,于11月28日前登录制造业中试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http://zhongshi.ceprei.com)填报上传《储备中试平台申报信息表》盖章扫描件,并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相关信息做好脱敏脱密处理。2024年已纳入储备库的中试平台(附件4)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
(二)地市推荐。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动员属地内符合条件的中试平台积极申报,认真组织遴选和推荐,于12月10日前将推荐文件、2025年制造业中试平台推荐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邮箱)和3份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更新信息。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已纳入2024年度储备库的中试平台(首批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培育中试平台除外),参照《储备中试平台基本条件和管理要求》(附件3),填报更新相关信息,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
三、管理与支持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综合战略定位、基础能力、技术优势、服务成效、运行机制和未来潜力,从申报的中试平台中择优推荐,争取纳入部储备中试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程序和条件从储备库择优遴选出部重点培育中试平台,并推动符合条件的部重点培育中试平台向国家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升级。
四、相关要求
(一)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属地内储备中试平台的管理,督促储备中试平台在每季度最后5个工作日内动态更新有关信息(若中试运行载荷和服务能力等情况有变化,也可实时更新),加大对储备中试平台的政策支持力度,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对中试平台项目用地、能源、应急、安全、环保等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二)储备中试平台正式运行期间,依托单位若发生更名、结构调整、重组等重大事项未及时报告,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环境污染、失泄密事故,出现数据资料弄虚作假、失信等情况,或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经核实后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移出储备库,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联系电话:029-63916821
邮 箱:39059419@qq.com
附件:(点击查看)
1.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指引(2025版)
2.制造业中试平台重点方向建设要点(2025版)
3.储备中试平台基本条件和管理要求
4.2024年度中试平台储备库名单
5.2025年制造业中试平台推荐汇总表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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