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
2.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
3.陕西省“三秦英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和创新团队项目入选者;陕西省“三秦英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项目入选者。
4.“西安英才计划”顶尖人才项目入选者;西安市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
5.在高新区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工作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税前)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人才。
6.其他达到顶尖人才标准的人才。
1.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2.陕西省“三秦英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外国专家、区域人才项目(秦创原)入选者;陕西省“三秦英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项目入选者。
3.“西安英才计划”领军人才、菁英人才项目入选者;西安市地方级领军人才(C1类)。
4.在高新区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工作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税前)达到150万元及以上的人才。
5.其他达到领军人才标准的人才。
1.陕西省“三秦英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优秀青年工程技术人才项目入选者;陕西省“三秦英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入选者;陕西省“校招共用”引才用才专项入选者。
2.“西安英才计划”青年人才项目入选者;西安市地方级领军人才(C2类)。
3.经高新区聘任且在聘期内的招商大使、政府顾问等知名专家学者及优秀企业家。
4.在高新区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工作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税前)达到80万元及以上的人才。
5.其他达到拔尖人才标准的人才。
1.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原D类)。
2.在高新区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工作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税前)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人才。
来源 | 西安高新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