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779.82亿元,同比增长6.9%,较一季度加快1.5个百分点。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5201.78亿元,增长7.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78.04亿元,增长5.6%。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570.14亿元,增长5.7%;商品零售5209.69亿元,增长7.0%。
上半年,全省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9.3%。基本生活类商品保持稳定,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4.6%,烟酒类增长5.4%。消费品以旧换新持续显效,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78.2%,新能源汽车增长36.3%,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增长26.6%,其中能效等级为1级和2级的商品增长47.6%。网上零售持续活跃,限上单位消费品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同比增长23.6%,高于限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4.3个百分点;占限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为23.6%,较一季度提高5.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