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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系列惠企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25.04.01    新闻来源:陕西供应链协作信息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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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力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与大规模设备更新之际,陕西紧抓机遇,乘势而上。聚焦制造业企业发展与产业转型诉求,全力推动数字技术广泛落地。本期特为您精心汇总陕西发布的数字化转型升级相关政策,一起探索政策引领下的发展新路径。

一、西安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及中小企业城市试点

(一)支持企业新建数字化工厂

对企业通过新建、搬迁、改造,实现整体数字化转型的,按照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含软件)的 5% 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

(二)支持工业互联网诊断

对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诊断,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的制造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 万元奖励。

(三)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对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按建设总投资的3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600 万元。

(四)支持工业软件研发

对企业自主研发的工业软件,按照一年内销售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

(五)支持5G 应用和基础设施建设

对企业、园区使用5G 专网服务费,给予最高不超过30 万元补贴。对在信号薄弱地区建设的4G/5G 基站,按照国家电信普服补助标准给予补贴,单个基站最高不超过20 万元。

(六)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建设

对获批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企业的,给予150 万元奖励。

(七)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对投资1000 万元以上,并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进步、专利等奖项的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给予100 万元奖励。

(八)支持国家级试点示范

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双创基地等称号的企业(园区、机构等),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0 万元奖励。国家级称号重新(复核)认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 万元奖励。

(九)支持省级试点示范

对获得省级单项冠军、双创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人才服务基地等称号的企业(园区、机构等),给予最高不超过80 万元奖励。省级称号重新(复核)认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 万元奖励。

(十)支持市级试点示范

对获得市级双创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等称号的企业(园区、机构等),给予最高不超过50 万元奖励。对获得市级重点产业链“链主”称号的企业,给予 100 万元奖励。市级称号重新(复核)认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 万元奖励。

西安市印发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及城市

(一)支持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项目

对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重点项目,国家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按项目投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具体按照国家批复的方案执行。

(二)支持新型技术改造能力中心和服务平台建设

对新型技术改造能力中心和服务平台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含配套软件)的 10% 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三)支持企业设备更新

对企业在增产扩建、数字转型、智能改造、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方面的改扩建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含配套软件)的 10% 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其中民爆企业提升本质安全的投资项目,奖补标准提高到15%。

(四)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

对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的,按照总投入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DCMM 贯标企业,按照星级(等级)给予分档奖励,最高不超过80万元。对获批国家级、市级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项目)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五)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

对首次获得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名单(示范工厂揭榜单位、优秀场景)认定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省级智能制造(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智能产线)资金支持的企业,按照1:0.5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 80 万元。

(六)支持企业绿色化改造

支持企业通过搬迁改造、厂房改造、加装环保设备等方式提升环保水平,按照不高于资金投入的30% 给予分档奖励,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对首次获得绿色制造(工厂、供应链、设计产品、园区等)、水效能效领跑者等国家、省级称号的企业(园区)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七)支持企业搬迁减排

对列入全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工作计划,并按要求完成搬迁改造的企业,给予最高50 万元一次性补偿。

(八)支持降低融资成本

对营业收入正增长企业的新增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按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50% 给予贴息,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九)鼓励园区改造升级

对园区内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等建设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 2% 给予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

(十)强化人才建设

市财政每年安排 1000 万元,专项用于人才培养,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组织制造业企业家和工业主管部门人员,赴高等院校、先进制造业发达地区、国家培训学习。

(十一)强化国家资金配套

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资金支持的企业(机构),按不超过1:1给予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

(十二)支持重大投资项目

对重大制造业项目、互联网和软件信息服务业项目,按照“一事一议”进行支持。

三、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项目

中小企业信息化赋能。重点支持中小企业通过使用公有云平台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的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项目。

四、企业上云用数项目

(一)企业上云星级评定奖励

重点支持制造企业云基础设施建设,深化重点设备上云、业务数据上云、应用软件上云等,对获得四星级、五星级上云认定的企业给予奖励。

(二)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奖励

重点支持制造企业的工业互联网基础能力、标杆能力和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对获得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的企业给予奖励。

(三)企业信息化建设

重点支持制造企业采用信息化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核心业务方面能力提升项目。

(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

重点支持企业开展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实现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五)工业化信息化两化融合发展

重点支持面向区域、重点行业和特定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支持跨行业和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聚焦“碳达峰、碳中和”,支持重点区域数字化碳减排平台建设及应用;支持基于工业互联网安全管控技术及工业数据安全威胁分析应用的预警平台建设。

(六)优秀软件产品

重点支持服务34条工业领域省级重点产业链的软件产品。

(七)“工业互联网+产业链”项目

重点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我省34条工业领域省级重点产业链企业。

五、智能制造项目

智能工厂:企业在建设智能车间和智能产线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制造执行、企业资源计划、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智能平行生产管控等先进技术手段,集成优化研发、设计、工艺、生产、检测、物流、销售各环节,实现工厂级别的智能制造。

智能车间:在企业独立生产单元的车间,应用传感识别、人机交互、智能控制等技术和装备,车间现场网络化监控、可视化管理,生产过程实时调度,形成涵盖工艺设计、加工装配、质量检测、物流控制自动化等的智能制造车间。

智能产线:在单一生产线工作传送系统和控制系统基础上,采用智能化设备和系统等手段,将生产线上各个自动化生产设备和其他设备按照工艺顺序实现智能化结合,在很少人工干预下产线自动完成产品全部或大部分制造过程,实现智能化在线检测、生产运转监管控制,有效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产品质量。

六、西安市数字化转型试点

(一)西安市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

(二)西安市贯标试点企业。包含:

1.2024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

2.2024年市级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贯标试点企业

七、西安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入库

支持一批基础条件好、平台定位明确、发展潜力突出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立“陕西省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库”,支撑和保障全省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加快实现产业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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