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北京等15个城市启动第一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预计推广新能源汽车超过60万辆,累计建设公共充电桩超过70万个。自试点工作启动一年以来,试点城市已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预期目标的69%和64%,并形成一批可借鉴的经验做法。
一是多措并举,促进车辆推广和基础设施建设协同发展。加强综合施策,既有序推进各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替代,采取运营补贴、通行路权、低/零碳排放区、充电和停车收费优惠等支持,又持续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规划布局、用地用电保障、补贴资金支持等。
二是因地制宜,拓展车辆电动化应用场景。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城市物流配送车以及重卡在港口、电厂、矿区、渣土运输等场景应用。公务用车方面下发管理制度,争取新能源汽车“应配尽配”;货车运输方面在园区内开展零碳物流示范项目,围绕短倒运输场景开展新能源重卡运输专线。同时探索“经营性租赁、以租代购、采购+租赁”等商业模式,降低采购成本和资金压力。
三是政企合力,推动新技术开展有益探索。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产业链相关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资源聚集。一方面推动“光储充放”一体化实现技术应用落地,通过“昼充夜放”实现峰谷价差收益,提升清洁能源利用率、优化电网负荷;另一方面推动巴士、出租、配送、集卡等L4级自动驾驶车辆实现小规模应用,提升运输效率、促进节能减排。
四是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政策和管理制度。建立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或专项工作组,加强各部门协作。利用汽车以旧换新等政策机遇,对公交车、城市物流配送车等相关车辆提供补贴并向新能源汽车倾斜。同时引导整车企业研发适配公共领域运营特征的新能源车型,面向建筑渣土等运输领域明确新能源车型技术规范,提升产品品质和运行安全。
第二批试点新增天津等10个城市,包括天津、常州、无锡、宜宾4个第一类城市和临沂、淮南、西安、咸阳、渭南、雄安新区6个第二类城市。在2024—2026年期间,试点城市将深入开展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全面拓展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应用。
车辆推广方面,围绕公务用车、出租车、城市公交车、环卫车、邮政快递车、城市物流配送车、机场用车、特定场景重型货车,将推广新能源汽车超过25万辆。其中,乘用车、商用车推广数量占总推广量的48%、52%。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围绕中心城区、高速公路等公共场所,及公交、环卫等专用场站,将建设充电桩超过24万个、换电站365座。
新技术新模式发展方面,一是新型充换电技术迭代加速并迈向商业化运营,如大功率充电技术提升充电设施的高效化和智能化,换电技术标准化加快推进。二是V2G应用拓展多元化场景示范且初具规模,如工业园区、公共充电场站、旅游景区等场景推进示范项目。三是光储充放模式实现市场化应用及生态建设,如涉及公交场站、工业园区、公共停车场、商业广场等场景。四是自动驾驶技术应用场景和车型进一步丰富,如城市公交、出租等领域向公开道路过渡,清扫、配送等领域加大投放规模。五是零排放货运示范释放重卡多场景电动化潜力,如港口重卡电动化助力“零碳港口”建设,围绕煤炭和钢铁等运输需求打造“近零排放货运廊道”。
政策和管理制度方面,一是强化财政支持,提供专项财税金融支持,或技术创新奖励。二是优化使用环境,提供充电、通行及停车优惠,设置(近)零排放物流区等。三是强化要素保障,研究充换电基础设施管理规范,简化建设审批流程,加强用地用电保障。四是加强平台建设,如宜宾支持碳大脑平台建设,雄安新区建设新型能源交通公共服务平台。
为保障试点取得积极成效,中汽政研建议:一是鼓励试点城市完善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支撑体系,同汽车以旧换新、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等政策形成合力。二是主管部门加强工作跟踪问效及协同配合,总结经验和推广优秀案例。三是行业企业加强新能源汽车产品供给和技术创新,协助试点城市推动新技术新模式落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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