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此次氢能重卡ETC是2024年8月,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支持开展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加氢站建设及氢能汽车通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后的有力实践,规定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7年9月1日止,对安装使用ETC装备的氢能车辆,全额免除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通知》发布后,陕西氢能迅速部署,积极响应参与陕西省氢能云服务平台建设,历时2个月打通了企业注册、车型注册、车辆注册及数据上传、认证、ETC办理的全流程。
目前,吉林、陕西、山东和四川四个省份已免除氢能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
吉林:
吉林省自2024年9月1日起,对安装ETC套装设备的吉林省籍氢能车辆,在吉林省各高速公路收费站间点对点免费通行,通行费由省财政统一支付。该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8月31日。
陕西:
陕西省自2024年9月1日起,对安装使用ETC装备的氢能车辆,在陕西省内全额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该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9月1日。
山东:
山东省自2024年3月1日起,对行驶山东省高速公路并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政策试行期为2年。
四川:
四川省在2024年4月发布的《四川省进一步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对安装使用ETC装备的氢能车辆,在四川省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