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工信部《关于推动工艺美术行业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提升陕西传统工艺美术发展水平,助推文化强省建设,推动工艺美术行业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于8月10日至9月20日开展陕西省首届“德艺双馨时代艺术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陕西省从事民间工艺品设计制作或陕西籍的民间工艺美术家均可参加此次评选活动。(二)推荐参评的民间工艺美术作品,要求主题鲜明、题材积极向上、材料环保、制作技艺精湛、民族特色突出、生活气息浓郁,在民族民间工艺美术传承与创新方面成绩显著,体现当代最高艺术水平。雕塑工艺品、编制工艺品、刺绣工艺品、金属和首饰工艺品、陶瓷工艺品、漆器工艺品、民族民间工艺品等工艺美术门类。(四)个人或多人署名的集体创作仅限申报一件(套)作品参评,参评作品为近10年来新创作作品,作品未在往届同类型活动中获奖。推荐参评作品先进行网络申报,初评入围后必须是实物,属本人或集体创作的代表作品。(五)参评作品必须为原创,参评作者具有完整著作版权。如发现抄袭、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即取消参评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评者自行承担。(六)请认真填写《陕西省首届“德艺双馨时代艺术家”参评登记表》,参评资料一经报送不得更改。(七)评选单位有权在相关公益活动中使用本次活动征集的作品照片。(一)参评作品需提供不同侧面的电子版照片3张(照片要求为 JPG格式,像素不低于5M),并提交参评登记表。(二)请于9月15日前将参评登记表及参评作品照片、本人证件照、工作照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1147320192@qq.com (邮件名称:姓名+陕西省首届“德艺双馨时代艺术家”参评报名资料)。(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组织原则,依据《陕西省“德艺双馨时代艺术家”评审办法》,征集工作结束后,将从省工信厅专家库中抽取评委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电子照片初评和实物终评,评选结果将在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进行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