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陕西供应链协作信息服务平台,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措施
省人社厅、工信厅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4    新闻来源:陕西供应链协作信息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促进“三个经济”发展,建立健全符合工程技术人才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工程技术人才队伍,为实现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主要任务

       通过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加强评审监管、优化管理服务等措施,形成设置合理、覆盖全面、评价科学、管理规范的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

(一)健全制度体系

       1、完善职称层级设置。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设置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其中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2、建立职称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关注未来产业发展方向,聚焦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工程系列相关评审专业进行动态调整,促进专业设置与我省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同步。高级职称专业调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中级及以下职称专业调整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具有中级职称评委会组建权限的单位负责提出申请,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执行。

       3、完善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衔接机制。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完善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互通机制,进一步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可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技能人才职称评审,论文论著不作为必备条件,注重考察专业技能水平、实际贡献和业绩成果

       5、工程技术人才各层级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助理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二)完善评价标准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工程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工程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导权,通过用人单位组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综合考察工程技术人才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并将用人单位的考察结果纳入职称评审。建立完善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品行不端、学术造假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突出评价能力和业绩。适应工程技术专业化、标准化程度高的特点,分专业领域完善工程技术人才评价标准,杜绝评价标准“一把尺子”的简单化问题。既区分不同专业,又区分应用型与研究型人才的差别,同时兼顾基层一线、艰苦偏远地区、援藏援疆援青工程技术人才评价标准。重点评价工程技术人才发明创造、技术推广应用、工程项目设计、工艺流程标准开发、产品质量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能力,引导工程技术人才解决工程技术难题、实现现代工程技术突破,创新成果,专利成果、技术报告、软课题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施工或调试报告、工程试验报告、标准规范制定、行业工法等均可作为业绩成果,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可“一票决定”

       3、实行省级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国家标准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工程系列职称评价省级标准,各市可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本地区标准,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系统实际制定行业标准,自主评审单位可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的单位标准,各市、行业主管部门、自主评审单位制定的标准不得低于省级标准

(三)创新评价机制

       1、丰富职称评价方式。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社会和业内认可,综合采用评审、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对长期在贫困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从事援藏援青援疆工作、涉密工程领域工作的工程技术人才,按照有关规定可采取破格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等办法开展职称评审

       2、畅通职称评价渠道。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制约,积极拓宽非公有制领域工程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非公有制领域工程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依托具备条件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工商联、中小企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受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同时要建立职称申报兜底机制,非面向单位、系统内部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要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平等开放,确保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公平公正参与职称评审

       3、建立评审绿色通道。对符合我省突出贡献和引进的高层次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的工程技术人才,建立高级职称评价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实行考核认定,各评委会组建单位随时受理,及时办理

(四)加强职称评审监管

       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管力度。实行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管理制度。注重职称评审委员会能力建设,遴选能力业绩突出、声望较高的同行专家和活跃在生产一线的工程技术人才担任评委,确保评审结果权威性。明确职称评审责任,用人单位和主管单位要按照权限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对其真实性负责,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对评审质量负责,各级人社行政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对评审工作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造成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评委会组建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无明显改善或逾期不予整改的,暂停其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优化服务管理

       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逐步将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工程技术人才密集、技术水平高、发展前景广阔的的大型企事业单位;推行职称信息化评审。从2020年开始,全省工程系列所有层级职称评审全面实行信息化评审,资格证书全部为电子证书

三、组织实施

       职称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工程技术人才的切身利益,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敏感性,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加强调查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预案,及时总结经验,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汇报,同时要加强对改革的宣传引导,搞好政策解读,引导工程技术人才积极支持和参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营造有利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


附件:陕西省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2月9日


详见省人社厅网站:http://rst.shaanxi.gov.cn/newstyle/pub_newsshow.asp?id=1014842&chid=100077


 
地址:陕西·西安   邮编:710004    投稿E-mail:scsc504@163.com
版权所有    陕西工业协作配套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工信部网站备案编号:陕ICP备19006341号-1     技术支持:旭阳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