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汽车生产企业: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年度工作任务台账和责任清单>的通知》相关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省汽车工业协会组织实施,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简称《公告》)内汽车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检查危化品货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车、混凝土搅拌车5类生产企业。
二、重点检查生产条件及产品一致性(包括《公告》内企业生产的车辆与公告车辆尺寸、配置、性能指标等关键技术参数方面的一致性情况)。
三、重点检查企业有无“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
四、各汽车生产企业按照《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办法》《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开展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和承诺书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邮箱:qichechu4009@163.com ).
联系人及电话: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汽车工业处 万 斌 029-63915494
省汽车工业协会 陈红飞 13669191310
附件:主体责任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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