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深化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推动行业共性技术攻关,解决制约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依据《西安市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市科发〔2023〕39号 ),现将2024年度西安市共性技术研发平台认定工作通知如下:西安市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的牵头组建单位应为在西安市注册登记的省、市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发起,相关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参与,共同建设;或围绕西安市重点和特色产业链共性技术由“链主”企业单独组建;或省级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牵头单位。(一)围绕省市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开展基础研究在行业应用领域的共性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研究方向清晰,可为产业发展所需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提供创新支撑;(二)研究内容、建设方案和任务指标合理,在本产业领域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或省市领先水平,具有承担并完成市级及以上重大科研任务能力;(三)取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资格,具备良好的科研空间、仪器设施、技术人才、管理制度等条件,能够为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技术研发、开放交流提供必要支持。(四)经省科技厅批复同意组建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凭批复文件可直接备案为市级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组建分为自愿申报、研究论证、认定三个环节。(一)自愿申报。企业线上申报登陆“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 (网址:https://data.xast.cn) ,使用“项目负责人(个人)”账号,在系统的”认定工作管理--认定工作申报页面,点击“+我要申报”后申报相应的认定(没有账号请查看系统首页的“帮助中心”注册账号)。“项目负责人(个人)”提交先由“申报单位(法人)”审核,再经认定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认定“进度”显示“材料受理”时,“项目负责人(个人)”下载认定申报书提交纸质材料。(二)研究论证。受理申报材料后,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根据论证结果开展现场考察,综合有关情况提请局办公会议研究审议。(三)认定。市科技局作出同意批准意见,并向社会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发文批准“西安市××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网上填报时间:2024年5月20日—2024年7月26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4年5月25日—2024年8月3日。纸质材料受理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与丈八四路十字,神州数码科技园,6号楼1层,西安科技大市场A4,A5工位。已经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报项目。市科技局将积极做好政策咨询和项目申报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并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西安市科技局机关纪委:86786659)。市科技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资金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申报。凡是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请书的,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请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市科技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市科技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及时向市科技局举报。2.《西安市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4.西安市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专项建设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单位)5.西安市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专项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