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转变”的重要指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方案》《陕西省质量强企强链强市三年行动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陕西品牌价值和品牌效应,助推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局部署,陕西省品牌建设促进中心、陕西省品牌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新华网共同开展陕西省品牌价值评价工作,通过评价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资者、广大终端消费者传递企业实力和企业发展能力,为促进企业全面发展提供价值参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依据
品牌价值评价以《品牌评价 品牌价值评价要求》(GB/T 29187/ISO10668)《品牌评价 原则与基础》(GB/T 39654/ISO20671)、《品牌价值评价多周期超额收益法》(GB/T 29188-2022)及《企业商标品牌价值评价参考要点》为依据。
二、评价范围与对象
品牌价值评价包括企业(产品)品牌、老字号品牌、区域品牌、旅游目的地和高知名度商标品牌。
(一)企业(产品)品牌主要面向我省具有产业优势、占国民经济生产总值比重较高、品牌建设基础较好、品牌评价条件成熟的相关行业,包括:农产品、机械设备制造、能源化工、纺织服装、轻工、电子电气、食品加工制造、建材建筑装饰、医药健康、冶金钢铁、汽车及配件、餐饮业和金融业等行业。
(二)老字号品牌主要面向“中华老字号”和“陕西老字号”企业。
(三)区域品牌主要面向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
(四)旅游目的地(5A级景区)。
(五)高知名度商标品牌。
三、工作程序
(一)动员申报。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各市(区)动员辖区符合条件的组织进行申报。
(二)信息填报。申报企业按照规定格式填写申报表,经属地推荐单位初审后,统一报送省品牌建设促进中心。
(三)材料审核。对申报企业填报的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审核。
(四)价值测算。根据企业申报数据和官方公布的财务数据,运用品牌价值测算模型测算品牌价值。
(五)结果反馈。评价结果确定后,向推荐单位反馈评价结果,向申报单位出具结果通知书。
(六)集中宣传。通过中、省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评价结果,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企业在陕西境内注册登记,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企业重视品牌建设,在本领域或同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企业顾客满意度高,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体条件
1.企业(产品)品牌近三年连续盈利且企业利税(净利+税)年平均值达到以下要求:
农业:3000万元人民币,制造业:5000万元人民币,服务业: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情况自主选择申报企业品牌或者产品品牌。其中,企业品牌是指以企业集团为主体的品牌;产品品牌是指以企业集团的某一类产品为主体的品牌,其评价指标只包括该类产品所对应的相关数据。
2.老字号品牌应是政府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和陕西老字号。
3.区域品牌应是批准保护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产品知名度高、影响力大、质量特色鲜明。
4.旅游目的地品牌应是5A级景区。
5.高知名度商标品牌应是曾获得中国驰名商标、陕西著名商标和“陕西好商标”。
五、申报渠道
申报单位由所在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推荐申报。
六、有关要求
(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按照要求填写品牌价值评价相关数据信息,并承诺各项数据信息真实、有效。企业可选择企业品牌、产品(服务)品牌、区域品牌之一进行申报,不可重复申报。请各地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及申报企业于2024年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品牌建设促进中心。
(二)为进一步扩大品牌影响力和社会知名度,评价结果将通过中、省主流集中宣传,企业承担部分费用。
(三)《陕西省品牌价值评价数据信息填报表》请登录“陕西品牌网”(http://shaanxipinpaiwang.com/)或“陕西省品牌建设促进中心”微信公众号下载填报。
联系人:马 越 18502941223(微信同步)029-82476761
邮 箱:sxsppjzpj@163.com
地 址:西安市咸宁西路30号质检大厦1713室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并下载):
1.陕西省品牌价值评价数据信息填报表(企业、产品、服务)3.陕西省品牌价值评价数据信息填报表(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4.陕西省品牌价值评价数据信息填报表(旅游目的地---5A级景区)5.陕西省品牌价值评价数据信息填报表 (高知名度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