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工信厅《陕西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关于优质中小企业年度数据更新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有效期内优质中小企业2024年度数据更新工作通知如下:1.请各区县、各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通知辖区有效期内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于6月10日前更新年度数据。2.请有关企业在规定日期内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 进入“企业信息更新”模块,填报2023年度有关数据。3.按照《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三条”之规定,未按本通知要求及时更新信息的,将取消该企业相应称号复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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