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鼓励和支持企业新产品开发,加快新技术产业化,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优化升级,我厅将组织编制2024年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掌握产品研发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知识产权明晰;(二)2023年以来在本省范围内首次开发或有重大改进创新的新产品开发项目;(三)产品技术水平和主要性能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市场发展前景。(一)企业申报。各申报单位依据通知要求完成相关资料,按属地化原则报送至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属企业报送至省国资委,中央驻陕企业直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部门推荐。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省级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于4月15日前将推荐文件、汇总表及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逾期不予受理。(一)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做好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加大创新政策宣贯,督促企业履行研发费用、新产品开发等研发活动报统义务。(二)各申报单位在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鉴定验收,参与“陕西工业精品”遴选。 联系人:尚诗悦 联系电话:029-639154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