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创新资本服务我市实体经济,提升创业投资环境,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西安市科技金融融合业务工作指引(修订)》(市科发〔2024〕1号)文件要求,现开展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奖励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申请奖励的创业投资机构及其投资事件已在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备案。1.被投企业注册地及纳税地在西安市辖区内(含西咸新区);3.被投企业上年度企业年审计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含);4.被投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从事领域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和西安市主导产业领域(电子信息、汽车制造、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人工智能、5G技术、增材制造、机器人、大数据、云计算及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软件信息等);奖励额度为实际投资额的1%,单户企业不超过20万元,每家创投机构或其管理人每年累计奖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申报资料(见附件)一份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并整本扫描为PDF文件报送至西安科技金融服务中心。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四路20号神州数码科技园四号楼五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