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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1000万元!空港新城出台招商“引荐人”奖励办法 “真金白银”促招商
发布时间:2024.01.30    新闻来源:陕西供应链协作信息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全员招商氛围浓厚。为广泛调动社会各界招商引资积极性,着力引进优质企业项目落地空港新城,共同参与和推动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建设发展,根据西安市及西咸新区部署要求,《空港新城招商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简称《奖励办法》)近日印发,参与招商的“引荐人”可获丰厚奖励。奖励金额最高1000万元,可谓“真金白银”促招商。

《奖励办法》分为认定标准、项目要求、奖励标准、资格认定、奖励申请、奖励审核与发放等十六项条款。

何为项目引荐人?

是指为新城实质性促进具体产业项目落户新城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与空港新城管委会及其所属国有企业存在组织关系、薪酬关系、直系亲属关系、委托代理关系(当事人委托代理合同另有明确约定的除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不属于本办法的奖励对象。

要引荐怎么样的项目才有奖励?

引荐项目应当符合空港新城产业发展要求,不包括仓储类(综保区内项目除外)、基础设施类、住宅地产类、已落地项目增资类、股权投资类(私募基金落地除外)及合作开发模式等项目。

同一个项目几个引荐人怎么办?

同一项目只认定 1 名引荐人。2 名(含)以上引荐人对同一项目同时申请奖励的,奖励最先引荐人或被认定为实质促进项目落地的引荐人。

奖励类别主要有两种:

固定资产投资奖励与特殊条件奖励,所引荐项目的实施主体须在新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除外),且工商、税务、统计关系须落户新城。落地项目的引荐人可叠加享受固定资产投资奖励与特殊条件奖励。

一是固定资产投资奖励。用地项目:对项目投资/入区合同约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 3 亿元(含)以上的引荐项目: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 2‰的等价奖励。非用地项目:对项目投资/入区合同约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 1 亿元(含)以上的引荐项目: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 2‰的等价奖励。

二是特殊条件奖励。

对项目投资/入区合同约定 FDI 达到1000 万美元(含)以上的引荐项目:给予 3 年内实际到位资金 5‰的等价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奖励以人民币支付,汇率以引荐人申报奖励当日国家公布的汇率为准。

按落地企业本部及其下属一级全资或绝对控股(股权占比超 50%)子公司的性质,择一情形奖励:深证创业板上市公司,50 万元;上证主板、上证科创板、深证主板上市公司,75 万元;中国企业 500 强、世界 500 强企业,100 万元;独角兽企业、央企,125 万元。

对基金规模达到 10 亿元(含)以上且实缴出资/实缴注册资本占基金规模达到 30%(含)以上的股权投资基金项目:给予 3 年内实缴出资/实缴注册资本 0.1‰的等价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引荐人奖励怎么申请和兑现呢?

具体请详细阅读管理办法。

附:空港新城招商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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