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列补充材料,明确换电车型认定条件。《减免政策公告》中,允许在销售“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时,对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分别核算销售额并分别开具发票,且可依据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对应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不含税价作为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为避免政策漏洞,确保政策精准用于“换电模式”车型,本次《技术要求公告》中补充提出了换电模式车型需提交的检测报告及生产企业需提交的保障换电服务相关证明材料。
明确过渡政策,新老目录车型差异管理。《技术要求公告》明确将于2024年1月1日实施,届时新能源汽车减免车辆购置税政策将通过《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减免税目录》)实施管理。
2024年1月1日起,新申请进入《减免税目录》的车型需满足新技术要求。对于2023年12月31日前已进入现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依然有效的车型,政策给予5个月过渡期,其在过渡期内仍可享受减免税政策;过渡期结束后,不符合《技术要求公告》要求或未按《技术要求公告》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的车型将不能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中汽政研分析认为,总体来看,《技术要求公告》的发布和实施将有利于引导新能源汽车产品品质和技术水平提升,稳定和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对产业长远健康发展有利。
一是合理优化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有利于促进技术水平提升,加快淘汰技术水平低的产品。
二是立足细分车型和领域,设定差异化政策,更为贴近各类产品技术特征和发展现状,有利于引导薄弱领域的电动化替代。
三是注重同相关支持政策衔接,避免增加企业负担。
四是提出相关检测报告、证明材料等补充要求,有效规避政策风险。
五是设置政策过渡期,为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提供充分的准备时间,保持市场总体稳定发展。
图11 新能源汽车各车型技术指标要求符合情况测算
根据中汽政研测算,以2023年1-6月数据为基准,新能源汽车市场中约有93%的车辆可获得政策支持,仅7%左右的车辆无法满足政策要求。考虑到政策对技术的引领作用,2024年后达标车型市场比例将进一步提升,有效实现新能源汽车减免车辆购置税政策对产业“量”和“质”的双重激励效果。
图12 2024-2027年减免车购税政策对新能源汽车销量带动作用测算
本文转自:中国汽车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