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我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布局,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组织开展第七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功能定位
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是面向我省制造业创新发展重大需求,以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为重点,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自主结合,以企业为主体,以独立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创新载体。主要功能包括:产业前沿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应用,产业创新公共服务,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创新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合作等。
二、组建方式和建设领域
(一)组建方式
以企业法人形式组建,采取“公司+联盟”等模式运行。以资本为纽带,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重要客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和金融机构等创新主体,发挥各自优势,组建依托公司,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二)建设领域
围绕现代化工、新材料、汽车、航空航天与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等6大支柱产业,聚焦全省24条重点产业链打造,兼顾传统产业升级、优势产业提升、未来产业培育、县域制造业做大做强等重大需求,优先布局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组建条件
(一)目标定位明确。有明确的产业化技术研发方向和目标,发展规划系统可行,包括技术路线图、成果转化目标、研发投入计划、经费筹措方案等。制定市场化自主运营的推进计划,阶段发展目标可测度、可考核、可实现。
(二)建设条件良好。牵头单位长期从事某领域研究开发,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雄厚,有丰富的成果转化和商业运行能力。拥有高水平管理团队、创新团队和专职研发人员。有先进的基础设施、仪器设备等,具备完善的研发、试验等创新条件。
(三)组建优势明显。组建资金、设备投入、人才团队等优势突出,构建研发、中试、检测、认证、培训等创新平台,代表行业先进研发水平。产学研合作网络完善,具备较强的技术成果转移扩散及产业化能力。
(四)组织架构清晰。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组织结构科学合理,组建技术专家委员会作为内部咨询机构。具备技术委托研发、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知识产权协同运用、行业人才培养等公共创新服务功能。
(五)运行机制健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建立符合创新规律、激发主体活力的股东决策、项目管理、人才激励、市场运行、收益分配和风险控制等机制。积极创新商业模式,探索多元投资机制,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组建程序
(一)单位申请。符合创建条件的单位,填写《陕西省制造业创新中心信息表》(附件1)、《“陕西省xxx创新中心”建设方案》(附件2),并报送至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部门推荐。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部门及区域产业发展实际,积极发动龙头骨干企业牵头创建创新中心,加强统筹协调,确定推荐名单,指导完善《建设方案》,填写汇总表(附件3),组织推荐申报。
(三)综合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有关专家,通过专家论证、现场考核、审核认定等环节,确定第七批省级创新中心。
五、支持政策
(一)资金支持。对列入筹建计划和认定挂牌的创新中心分别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各市区加大配套支持,因地制宜制定各类优惠政策。
(二)项目支持。创新中心申报省级工业转型升级、科技计划等项目,优先予以支持。创新中心开发新产品、首次商业化技术装备可获相关政策支持。
(三)人才支持。优先推荐创新中心申报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三秦学者”创新团队等。
六、相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立足相关产业发展需求,对标创新中心建设要求,积极整合优势资源,认真组织编写建设方案。
(二)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从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网上办事-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平台登录,进入平台后选择“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系统”进行填报。县(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网上审查通过后,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线上未申报提交的不予受理。
(三)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做好申报资料审核工作,于2023年8月11日前将申报文件、推荐汇总表及建设方案纸质版一式3份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应持续做好培育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可做补充推荐。
联系方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029-63915424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