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建〔2020〕145号)有关要求,现对2023年省级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专项资金(工业节能)拟支持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4日-9日。公示期间,如对项目存在异议,请书面反馈省发展改革委。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手机号码,个人意见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等信息。联系电话:029-63913202传 真:029-63913165附件:2023年省级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专项资金(工业节能)投资计划拟支持项目公示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