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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西安市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服务业转型升级、壮大生产性服务业)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8    新闻来源:陕西供应链协作信息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发展改革、财政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十项重点工作有关奖补政策的通知》(市办字〔2021〕61号)《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字〔2020〕1号)《关于印发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5号),加快推进我市服务业转型升级、做优生产性服务业,现将《2023年西安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服务业转型升级、壮大生产性服务业)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安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2日

(联系人:市发改委 王 康 电话:86786293 邮箱:xafuwuye@163.com 市财政局 段红俊 电话:89821770 邮箱:jjc87279774@126.com)

2023年西安市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服务业转型升级、壮大生产性服务业)申报指南

为加快推进我市服务业转型升级、做优生产性服务业,根据我市支持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相关政策,结合《西安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支持专题

本次《申报指南》共分为3个专题4条政策,各专题具体的奖励标准、申报条件、申报资料等详见相关附件。

(一)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奖励政策专题(详见附件1)。

(二)加强服务业项目建设专题(详见附件2)。

(三)壮大生产性服务业专题(详见附件3)。

二、申报对象

(一)本政策适用于注册地、纳税地、项目实施地均在西安市(含西咸新区直管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机构)。

(二)申报单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处于正常状态,无行政处罚和不良信用记录;依法按期纳税;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三、申报审核程序及要求

本次申报包括线上政策申请和线下政策申报,申报单位在申报时同步进行线上申请和线下申报(加强服务业项目建设专题的线下申报程序详见附件2)

(一)线上政策申请。申报单位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申请:一是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i西安”APP,点击首页“政策通”,查找相应政策名称进行申请;二是登录西安政务服务网, 点击首页“政策通”进行申请。两种方式均需申报单位根据相关申报要求,填写《政策申请表》(见附件5)。

市行政审批局组织以下职能部门审查企业相关资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核查企业营业执照、生产经营及受处罚情况;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核查是否存在重大责任事故;西安市社会信用中心负责核查企业信用信息情况;市税务局(西咸新区税务局)负责核查企业纳税情况。以上部门应在政策申报截止后立即在政策通平台对企业资质进行核查,并于3个工作日内将核查情况通过平台进行反馈。市发改委综合资质审查结果,负责在《政策申请表》填写最终审核意见。

(二)线下政策申报

1.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印发《2023年西安市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服务业转型升级、壮大生产性服务业)申报指南》。

2.企业按照自愿原则,根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编制申报资料,并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发改部门和财政局提交申请和相关佐证材料。

3.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发改部门会同财政局按照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联合上报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

4.市发改委收到申请文件和资料后,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资料进行审核,并对建设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分别形成初步审核报告和实地考察报告。

5.市发改委根据资质审查、资料审核、评审答辩、实地考察等情况制定拟扶持项目计划,在西安政务服务网和市发改委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

6.市发改委下达项目计划,市财政局按照项目计划下达资金预算。

(三)相关要求

1.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按要求申报,并于2023年6月6日前联合上报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逾期不再受理。需报送材料包括申报文件2份、申报单位纸质资料2份、EXCEL或WORD格式汇总表1份。

2.申报单位纸质资料需按A4纸张尺寸印制,按照附件中提交资料顺序胶装成册,并盖骑缝章,勿附带塑料或其他纸质封皮。

3.申报单位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数据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4.已获得市级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支持。同一事项涉及多项补助扶持政策的,按最高一项执行。非同一事项的支持政策,企业可同时享受。

5.本次集中申报后,符合本《申报指南》相关政策的申报企业,通过陕西财政云项目库外网(网址:czyxmk.sf.gov.cn)进行申报,所报项目作为2024年预算储备项目(事项)纳入到财政云项目库管理,储备项目申报截止时间按财政部门年度预算编制相关通知为准。请各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和指导申报工作。

6.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和要求,维护申请单位的合法权益,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对申报支持政策奖励补助事项进行不实包装。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投诉受理单位: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投诉电话:86786323。

关于印发《2023年西安市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服务业转型升级、壮大生产性服务业)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附件:申报指南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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