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上市”的指示精神,挖掘及鼓励一批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优质科技企业。形成西安“种子企业—示范企业—领军企业—科创板上市企业”硬科技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建立硬科技科创板企业储备库,不断完善科创板上市企业培育机制,我局将开展2023年度西安市硬科技企业之星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和条件
(一)征集范围
1.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主要包括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电子信息、下一代信息网络、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软件、互联网、物联网和智能硬件等;
2.高端装备领域,主要包括智能制造、航空航天、先进轨道交通、海洋工程装备及相关服务等;
3.新材料领域,主要包括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及相关服务等;
4.新能源领域,主要包括先进核电、大型风电、高效光电光热、高效储能及相关服务等;
5.节能环保领域,主要包括高效节能产品及设备、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先进环保产品、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汽车整车、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动力电池及相关服务等;
6.生物医药领域,主要包括生物制品、高端化学药、高端医疗设备与器械及相关服务等;
7.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
(二)申报要求
优先鼓励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突出,行业地位突出或者市场认可度高等的科技创新企业申报,要求企业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
1. 在西安地域内注册三年以上(注册时间不晚于2020年3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
2.守法经营,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3.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取得相关资质;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重视研发投入,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5.有优秀的领军人才、良好的管理团队、专门的研发团队,以及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养、创新激励等管理制度。
(三)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4项指标:
1.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一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含1亿元),或近三年营业收入保持连续增长且复合增长率达到10%;
2.企业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3%以上,软件行业研发投入占比应在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3000万元以上;
3.企业研发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4.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得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核心知识产权5项以上,或发明人拥有的核心技术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国际领先、引领作用或者对于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
未达到以上要求,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也可申报:
1.拥有的核心技术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国际领先、引领作用或者对于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
2.作为主要参与单位或者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并将相关技术运用于主营业务;
3.独立或者牵头承担与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相关的省级以上科技重大项目;
4.依靠核心技术形成的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动的关键设备、关键产品、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等,并实现了进口替代;
5.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30项以上。
二、申报材料
(一)西安市硬科技企业之星申报表(加盖公章);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20年、21年、22年),须体现研发投入情况;
(五)《西安市硬科技企业之星申报表》中填报的有效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主持制定的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证明材料;企业研发投入及研发人员占比证明材料;企业核心技术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国际领先、实现国家支持并实现进口替代等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详细见附件要求。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受理时间:2023年4月11日—4月21日
(二)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征集、推荐上报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
(三)申报单位将相关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西安市硬科技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并同时准备电子版。纸质材料报送地点:西安市莲湖区北大街238号宏府大厦B座924室
联系人:西安市硬科技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黄彧、张璐 029-87310010
附件:
1、《西安市硬科技企业之星申报表》.docx
2、企业整体介绍材料.docx
3、申报文件装订要求.docx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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