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推动科技型企业“升规入统”。聚焦全市13条重点产业链,开展科技型企业“升规”计划,选择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发展势头好的科技型企业入库培育。对新入规纳统企业,省市政策叠加,每户给予20万元奖励,各县(区)、各高新区可给予配套奖励。
7.助推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推进重点产业链发展。充分发挥产业链“链主”企业地位和引领作用,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行业(产业)新型研发机构、创新联合体、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产业孵化园区,促进产业链、创新链协同发展,提升产业链配套能力,保障供应链稳定。
8.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围绕“45511”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聚焦产业集群、聚焦关键技术、聚焦名优产品,对实施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按照项目经费拨款额的15%和10%,给予项目经费配套后补助,单个项目最高经费配套后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当年同时列入国家、省级重大科技项目计划的同一个项目,按国家级项目经费拨款额给予项目经费配套后补助。(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链长单位负责)发挥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作用,构建完善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
9.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按照企业主体、分类指导、分步推进、服务支撑的原则,全面落实省“551”企业数字转型特派员行动,常态化开展诊断、咨询、培训等服务,解决数字化发展难题。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积极探索“互联网”智能制造新模式,全力打造我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升级。引导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环节广泛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中小企业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