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工业稳增长促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25号)精神,做好我市2019年工业稳增长促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保持全市工业平稳运行,力争较高速增长
(一)全力做好工业稳增长工作,保持全市工业平稳运行,切实协调解决企业和项目单位生产经营及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优化发展环境,坚定企业在我市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力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保持较高增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市工信局负责)
(二)大力培育节能和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总量占比,力争规上制造业占GDP比重达到14.5%。(市工信局,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西咸新区、相关开发区负责)
(三)着力发挥大企业大集团稳增长支撑作用,推动大企业大集团进一步发挥好带动引领作用和集群带动作用。(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各区县、西咸新区、相关开发区负责)
(四)加强工业运行监测分析,扩大监测企业覆盖面,定期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及时对苗头性、趋势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意见或建议,为企业发展搞好服务。(市工信局、市统计局负责,各区县、西咸新区、相关开发区配合)
(五)对全市规模以上停产、减产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摸排,按“分类施策”“一企一策”原则,着力解决好企业复产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按预期复产达产。(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能牵头,各区县、西咸新区、相关开发区负责,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六)全面梳理今年竣工投产新增产能工业项目,建立重大项目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夯实推进责任、加强跟踪服务,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促投资作用明显且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奖励,确保新增产能项目尽早达产达效。(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负责,各区县、西咸新区、相关开发区配合)
(七)积极争取省上对电子、汽车等重点工业品超销售企业给予奖补,对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应用实施奖励;做大做强“西安制造”“西安品牌”,积极推广我市产品;加强汽车销售市场的服务,推广新能源汽车和甲醇汽车;创建西安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继续抓好实体零售创新转型试点。(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区县、咸新区、相关开发区分工负责)
二、加大工业投资力度,培育新动能
(八)加快推进108个市级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力争早日落地投产;着力做好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重点工业项目跟踪服务和推进工作;制订年度工业投资计划,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力争工业投资增长12%,工业技改占比达到20%。(市工信局、市发改委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九)抓好100个重大技改项目建设,促进传统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强化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技改项目跟踪服务,对技改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继续实行奖励;加大机械、光伏、医药、纺织、食品等产业的改造提升力度,提高企业装备工艺和智能化水平。(市工信局负责,各区县、西咸新区、相关开发区配合)
(十)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汽车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陕西汽车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加大项目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省汽车产业资金对我市引进的重大整车、关键零部件等项目倾斜。充分发挥市级专项资金的作用,促进我市汽车产业加速发展。(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分工负责)
(十一)做大做强输变电、集成电路、轨道交通等产业,加快发展航空航天、智能制造、3D打印等产业;抓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加快以高端金属材料为代表的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积极构建创新药物、现代中药等生物医药产业链条。(市工信局负责)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走出去
(十二)紧紧围绕西安市“追赶超越”工作要求,立足西安市发展现状,主动联系国内外知名企业及企业家,不断优化工业招商项目对接,开展精准化专业化差异化工业招商;积极组织各类工业品促销活动;精心组织西安工业企业参加国内重点展会,并给予参会企业适当的开拓市场奖励,鼓励西安本地企业积极参加政府重点支持的境外知名展会。(市投资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负责,各区县、西咸新区、相关开发区分工负责)
四、发展民营经济,激发企业活力
(十三)力争新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户,新增各类市场主体60万户。(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十四)积极为我市民营企业争取省上民营企业纾困基金支持,帮助有市场、有信用、暂时遇到流动资金困难的民营企业渡过难关。同时,推荐我市工业企业积极争取省上民营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奖励资金。支持鼓励民营企业开发新产品、更新设备、升级技术。(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负责)
(十五)积极推荐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域专业园区升级为省级园区。加强对县域工业集中区考核激励和动态监管,2019年,力争非公经济占GDP的比重提高到54.4%。(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局负责,各区县、西咸新区、相关开发区分工负责)
(十六)按照《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西安市关于支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助奖励办法(试行)》,分别对高新技术企业及企业研发投入给予奖励补助。积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政策的宣传落实。(市科技局、市税务局负责)
五、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促进工业转型升级
(十七)加大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力度,积极开展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新培育10个以上市级企业技术中心、3个以上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促进新产品推广应用,力争市级以上技术创新项目不少于500个。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标准化+制造业试点工作。(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十八)继续推进市级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工作,支持制造业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创新,突破一批制造业核心关键技术,推进重点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龙头企业校企合作新型研发平台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分工负责)
(十九)加大力度争取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力争中省两级示范企业和项目达到20户以上;新培育引进认定10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提供技术支持。(市工信局负责)
(二十)配合省上做好“一网一池”和国家苹果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快百度西部数据中心、国家气象大数据中心、紫光云西部节点等项目落地。大力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培育新型智慧城市产业链,力争我市达到全省新型智慧城市示范水平。(市大数据管理局、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分工负责,市级相关部门配合)
(二十一)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推荐我市企业尽快获得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认定,在高档数控机床、重型成套装备、信息化等领域率先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龙头企业,培育一批有潜力的工业设计企业。(市工信局负责)六、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二十二)巩固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成果,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完善涉企保证金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涉企保证金。支持发电企业和用户自主协商交易电价,持续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再降低10%政策。(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各区县、西咸新区、相关开发区、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应收账款工作。(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各区县、西咸新区、相关开发区分工负责,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