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安市工业技术改造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技改投资同比增长25.5%,在全省技术改造工作评估考核中,被评为先进单位,获奖励资金5000万元。航空基地被评为先进区县(开发区),获奖励资金300万元。同时,省工信厅下达给我市老工业基地改造升级奖励资金250万元。为做好省级技术改造奖励资金的安排工作,现就项目推荐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省工信厅、省财政厅下达西安市奖励资金共5550万元,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奖励资金要全部用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市级奖励资金采取“分配推荐项目名额、集中审核、按标准安排资金”,并采取“事后奖补”方式安排资金5250万元。
(一)项目单位必须是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项目实施地需在我市辖区内。(二)项目单位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依法纳税、诚信经营,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银行信用良好。(三)项目单位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四)推荐项目为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新增设备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六)项目已于2018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之间完工。
通过审核的项目,按不超过设备投资额的10%计算基础奖励金额。为加大对省、市重点技改项目的支持,鼓励企业贷款,对近三年列入省、市重点技改项目计划和有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的项目,基础奖励金额分别增加10%,同时满足上述两项的,基础奖励金额上浮20%。但总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城区老工业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应优先给予推荐,市级安排奖励资金时优先给予支持。
项目申报书纸质资料需按A4纸张尺寸印制,整本简装胶印,勿附带塑料或其他材质封皮。申报书封面统一格式(附件1),申报书书脊处统一标明“XX区县(开发区)-XX企业”,其他申报书资料请按照下面要求内容和顺序准备,并编制目录页码。(一)申请报告。企业申请报告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所在地工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附件2)。(八)新增设备投资明细表(附件6),附发票或付款凭证、合同等凭证复印件。其他已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的凭证复印件,包括发票或付款凭证、合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