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抓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机遇
发挥西咸新区作为
国家级创新城市发展方式试验区的综合功能
推进新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
有序健康发展
形成技术引领和应用示范的创新发展格局
西咸新区制定《关于支持智能网联汽车
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全文如下
支持新区企业建设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区,引进视觉系统、车载雷达、人机交互、V2X通信、平台及应用软件等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关键领域骨干企业。对产业园区建设单位,连续5年按当年园区建设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每年最高1000万元的补贴。
鼓励各类创新载体招引智能网联汽车企业,按招引企业前五年对新区的直接经济贡献给予创新载体奖励。第一年100%、第二年90%、第三年80%、第四年70%、第五年60%。
拥有核心技术的智能网联汽车企业落户新区1年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的,按照其实际货币出资额的2%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投资改造智能网联道路的新区企业,减免综合管廊及灯杆租赁费。建成通过验收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40%给予补贴,按道路使用情况分5年平均支付;被认定为西安市自动驾驶示范道路(T3类道路)的,按10万元/公里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在新区开展L4级及以上自动驾驶测试的企业,按10万元/辆给予一次性试验费用补贴;测试合格在新区运营的,连续3年按照2.5元/公里的标准给予运营企业每家每年最高500万元的补贴。
对开展智能网联道路运营的企业,运营效果良好通过新区管委会绩效考核的,连续5年根据道路级别(T1、T2、T3)每年给予分别给予10万/公里、20万/公里、40万/公里的运维补贴。
鼓励新区企业开展智能网联技术改造,对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完成投产后,按照年度技改入库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新区企业研发生产的L4级及以上自动驾驶首台(套)产品,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000万元、2000万元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设立20亿元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基金,用于支持新区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小微企业孵化、产业基础平台和智慧交通体系建设等。对在新区投资道路智能基础设施且年投资额超过1亿元的企业,对其投资所需贷款连续5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和实际贷款发放利率中较低者,给予每年最高500万元的贷款贴息。
支持新区企业、行业协会积极参与智能网联领域各项标准制定。对获得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成功备案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的10%,分别给予新区行业协会、企业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鼓励与国内外智能网联行业组织、领先企业开展交流合作,搭建高水平的产业合作交流平台,对举办展会、赛事、高端论坛等具有国际影响力和行业带动力的活动,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资金支持。
本政策适用于注册关系、税收征纳关系、统计关系均在西咸新区的法人企业。
本政策如与省、市及新区其他有关政策重复时,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
本政策奖补资金由新区及企业所在新城(园办)按照财政体制分别承担。
本政策有效期3年,期满政策未执行完毕的,效力延长至执行完毕之日止。
咨询服务电话
西咸新区先进制造业促进局
33656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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