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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起,又一波商用车新规将实施!
发布时间:2022.06.02    新闻来源:陕西供应链协作信息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随着我国各地新冠疫情逐步进入收尾阶段,各行各业有序复工复产,终于看到“胜利”的曙光。近日,李克强总理召开国常会,进一步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对货运行业的重振有巨大的推动作用。此外,近日多部门接连发布新能源相关政策,以及多地对柴油货车管控的收紧,似乎昭示着商用车全面新能源化“指日可待”。

下面,就一起看看都有哪些政策或措施。

全国政策
两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5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出了7方面21项具体政策举措,包括推动新能源在工业和建筑领域应用,引导全社会消费新能源等绿色电力,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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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常会:银企联动 车贷延期半年还本付息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努力推动经济回归正常轨道、确保运行在合理区间。具体措施包括: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货车车贷、暂时遇困个人房贷消费贷,支持银行年内延期还本付息;汽车央企发放的900亿元货车贷款,要银企联动延期半年还本付息;保障货运通畅,取消来自疫情低风险通行限制一律取消不合理限高等规定和收费等相关措施。此外,在基础设施方面,本次国常会还明确提出启动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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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 进一步放宽对皮卡进城限制

4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意见》中包括五大方面、二十项举措,其中对于汽车消费明确指明了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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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中提到,国家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倡导绿色出行,提高城市公共汽电车占比,推动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同时,以汽车、家电为重点,引导企业面向农村开展促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推进充电桩(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此外,还将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研究进一步放宽皮卡进城限制。


工信部:自356批起 4.5吨以下牵引资质车型申报《公告》须满足新要求

4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规范具备牵引汽车功能轻型汽车申报要求的通知。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申报《公告》(第356批)的相关新车型应满足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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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总质量4.5吨以下具备牵引功能的轻型汽车车型申报准入公告时,应将最大允许牵引质量填写在《公告》“准拖挂车总质量(kg)”一栏中;产品标牌上标有最大允许牵引质量时,实车必须设置有拖钩孔等牵引装置;在“选装照片”中要提供安装及未安装相关牵引专用装置的车辆照片。

对于已《公告》的具备牵引功能的轻型汽车产品,如果已生产的车辆产品在设计和制造上存在不能牵引挂车情形的,可通过变更扩展完成车辆信息的补充,同时还应在“其他”栏中说明此类产品的起止生产日期。


蓝牌新规实施后 近63万辆库存车可延长销售至9月

2022年初,“蓝牌新规”正式实施。截至5月中旬,工信部陆续发布了三批关于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申请延期销售库存车辆产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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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蓝牌政策,对于2022年3月1日前已生产并已上传合格证、但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库存产品,生产企业可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库存延期销售申请,经履行核实、公示等相关程序,可给予6个月延期销售、注册登记期限。据悉,目前,各家企业申请延期销售的库存车辆产品,共计627620辆。


财政部:发放超241亿元补贴 推公共交通领域的车辆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022年年初,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对“十四五”期间,我国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做出调整,4月20日,财政部下达《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再次对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开展新一轮扶持。《通知》中指出,2022年将下放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241.862亿元。其中农村客运补贴资金100.2906亿元,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141.5714亿元,用于推动公共交通领域的车辆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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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发布《“十四五”能源体系规划》 新能源商用车将迎井喷?

3月2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下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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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份长达41页的《规划》中,关于商用车行业,《规划》提到:统筹推进地下储气库、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等储气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国集约布局的储气能力达到 550 亿~600 亿立方米,占天然气消费量的比重约 13%。与此同时,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优化调整运输结构,鼓励重载卡车、船舶领域使用 LNG 等清洁燃料替代,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清洁能源供应保障。

除LNG外,《规划》中还提到,要适度超前部署一批氢能项目,着力攻克可再生能源制氢和氢能储运、应用及燃料电池等核心技术,力争氢能全产业链关键技术取得突破,推动氢能技术发展和示范应用。加强前沿技术研究,加快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此外,在同日发布的另一份《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中提到,到2025年,我国燃料电池车辆的保有量要达到5万辆,部署建设一批加氢站,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20万吨。


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30% 补贴政策截至2022年底

2021年12月31日,四部委发布《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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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20%。并且,此次颁布的补贴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2022年12月31日之后上牌的车辆不再给予补贴。同时,将各部门将继续加大审核力度,做好以前年度推广车辆的清算收尾工作。


7月1日起 天然气车实施新国标

此前,工信部公开征求对《燃气汽车燃气系统的安装要求》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意见。其中,《燃气汽车燃气系统的安装要求》规定了燃气汽车燃气系统的安装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实施过渡期。本标准建议自2022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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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北京:4.5吨以下蓝牌轻卡100%为新能源

5月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交通发展建设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十四五时期办理货车通行证,4.5吨以下物流配送(不含危化品运输车辆 冷链运输车辆)100%为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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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北京市将重点加快轨道交通“四网融合”、轨道与公交融合,推进交通运输绿色发展,建设步行自行车友好城市,鼓励绿色低碳出行,力争”十四五”末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6.5%。


河南:加快提升车辆新能源代替率 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20%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指导意见,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意见》指出,到2025年,河南省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要突破150万辆、占全省汽车产量的比例超过40%。除应急车辆外,全省公交车、巡游出租车以及城市建成区的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物流车、邮政用车、环卫用车、网约出租车基本使用新能源汽车;重型载货车辆、工程车辆绿色替代率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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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即日起,河南对入豫货车司机不再赋黄码,纳入白名单企业的物流车辆从6月1日到8月底,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20%。下一步,河南还将推行“无感卡口”,利用大数据技术,使来往车辆无感查验、顺畅通行。除此之外,河南按7:3的比例对企业自建核酸检测屋给予50%购置补贴。


河北:对高速行驶车辆进行专项整治 唐山市限行有新政

为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河北高速交警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25日,在京哈高速、沿海高速、承秦高速对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蓝牌货车、七座以上面包车、中重型货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超速、超员、超载、路面抛洒物、违法停车、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酒驾醉驾、倒车逆行掉头、压线变道、“两客一危”车辆闯禁行等行为。每月5、15、25日为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日,重点查处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疲劳驾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突出违法行为;持续推进“货车靠右”专项整治。利用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占道车辆(特别是蓝牌货车)精准引导,严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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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为进一步深化我区道路交通环境治理,唐山市开平区决定启用大货车闯禁行交通违法行为抓拍设备,该措施自5月10日起正式实施。全区全天禁止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用于危化品运输、工程运输的大型载货汽车通行;禁止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抓拍设备将对货车闯禁行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并上传至公安交通管理集成指挥平台进行非现场处罚。


武汉:研究推动新增物流车采用新能源

5月30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武汉市2022年改善空气质量攻坚方案》,共提出八个方面41条具体任务,明确提出将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出台全市三环线(含)内区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限行交通管制等措施;2022年推动1000辆老旧柴油和燃气公交车、1000辆老旧柴油轻型物流配送车、100辆老旧环卫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研究推动新增物流配送车、网约车采用新能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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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6月1日零时起,新余高新区渝东大道路段实施货车限行

为提升高新区城市功能与品质,科学精准管控疏导交通,江西新余决定自2022年6月1日零时起,在高新区渝东大道(东起春龙大道、西至孔目江桥路段)对车货总质量5吨(含)以上的货运车辆实行6:00—24:00时段限制通行措施,以形成环形限行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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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借道限行路段的,可以从阳光大道、南源路等周边路段绕行。因生产生活需求要进入限行范围内的货运车辆,请到虎跃路交警高新大队办理通行证,或网络上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货车通行码和新余交警微信公众号申请临时通行证。


江苏:停止发放纸质通行证,改为线上发放

近日,江苏省交通口岸防控组印发《通知》,明确自5月25日零点起,江苏省使用的纸质通行证(无二维码)停止发放,全面使用“江苏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线上办理平台”线上发放通行证。前期发放的纸质通行证(无二维码),仍在有效期内的可过渡使用至有效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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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全天24小时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

为规范货运车辆通行秩序,万州交巡警发布通知,决定自2022年5月20日起,在限行路段全天24小时对重中型货车(黄色号牌货车,含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限行。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限行限制。因限行区域施工需通行的货运车辆,可向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提出申请。对违反现场禁令标志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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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东部新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禁行

5月26日,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发布公告,对辖区内部分道路实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限制通行措施。自5月23日起,危化运输车在禁行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行。为成都东部新区辖区内供应自来水生产用的液氧运输车辆、加油(气)站运输燃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车辆,以及成都东部新区各医疗用氧运输车辆等保障生产生活必须品运输,确需进入禁限区域的,经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备案后,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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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置换新能源车最高补贴5万 这些路段全天禁止货车通

5月26日,深圳市六部门联合印发《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措施》中明确,鼓励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推动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采购绿色出行服务、置换新能源垃圾车及港口拖车。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台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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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关于继续在福田区彩田路对货车实施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公告指出,5月15日起每天0时至24时禁止重型、中型、轻型或微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驶入禁行路段。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货车限行规定限制。


山东烟台:5月23日起,危化品运输车限行区扩大

为加强对货车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顺畅,近日,山东烟台发布最新危化品运输车限行措施。5月23日起,扩大对中型货车、重型货车、挂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管控区域,在管控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行。同时,蓬莱区新增17处电子监控,全天候抓拍限行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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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严查蓝牌货车超载,二轴车不得超过行驶证标载

近日,山西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六支队八大队发布通知,对太原二环高速开展二轴蓝牌货车超载超限集中整治。具体措施包括:严格执行"二轴货车车货总重不应当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对于车货总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的,进行劝返,不允许驶入;在路面巡逻中发现的超载可疑车辆,引导至最近的收费站,对其过泵称重,明显超限超载的,进行卸货转运。入口检查、路面执勤遇有车辆违反装载要求的,予以及时纠正,以防遗洒、飘散载运物,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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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货车限行措施将有重大调整 拟于9月1日执行

佛山货车限行区域拟迎来大调整。目前,由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佛山市公安局联合起草的《关于调整货车限制通行措施及扩大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范围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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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意见稿》,佛山拟调整中心城区货车限制通行措施及扩大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范围。该通告拟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4年,第一个月为公告期。


泛西南6省市:重点查处超载、超速、改装、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据重庆日报,为保障交通安全,四川、重庆、广西、贵州、云南、陕西公安交管部门联动部署开展货车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联合整治行动。自4月25日起至10月31日,期间每周六、周日以及“五一”假期前后(4月29日至5月5日)、端午假期前后(6月2日至6日)、中秋假期前后(9月9日至13日)、国庆假期前后(9月30日至10月8日),六省市将对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高速公路上行驶的重中型载货汽车及危化品运输车辆加强监管。

在普通城市道路将重点查处货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非法改拼装、违法运输危化品以及危化品运输车违反禁限行规定通行等重点违法行为;高速公路除查处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外,还将查处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还将针对违法载人、酒驾醉驾、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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