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陕西供应链协作信息服务平台,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措施
关于征集2022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7    新闻来源:陕西供应链协作信息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有关单位:

为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2022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围绕秦创原“一总两带”总格局,以促进两链融合加强需求端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为主线,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和协同发展,强化基础研究能力建设,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科技策源能力,提高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现发布2022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2022年计划体系共设置5类计划,包括20类工程(专项),共31种项目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按照线上申报、审核推荐、纸质材料报送的程序实施。

(一)科技计划项目线上申报。指南中发布的各类计划项目均须通过线上和线下申报。线上申报登陆“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s://data.xast.cn),进行注册并登录填报。

(二)计划项目推荐及审核。需由区县(开发区)或归口管理单位以正式文件推荐上报的项目,项目单位须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县(开发区)或归口管理单位的科技管理部门,由科技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由科技管理部门将申报材料、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汇总表(附表1)统一报送。

其他项目直接报送市科技局项目受理地点。

(三)线下申报及提交申报材料。完成线上申报后,在线打印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并将申报书与附件装订成册,按时限要求报送至受理点。可行性报告、企业发展规划、商业计划书、项目实施方案等其他申报材料格式要素要完整,申报表格和编制提纲可在项目申报平台下载。为避免人员聚集和项目受理截至日前“扎堆”报送材料,开始受理纸质材料后,审核通过的项目须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

(四)申报材料装订及其他要求。申报材料简装成册(一式五份)。以区县(开发区)、园区为申报主体的项目,各区县(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或园区根据评审立项、推荐工作需要,可自行组织企业提供补充材料。

三、受理时间及地点

年度计划项目申报将结合工作任务以及各类项目具体情况,分批次组织实施,本次征集项目的受理时限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4月8日—2022年5月13日。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4月13日—2022年5月20日。

材料受理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与丈八四路十字,神州数码科技园,6号楼1层,西安科技大市场A4,A5工位。电话:68518787,68518761。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是西安市辖区(含西咸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具有健全的科研与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须为承担单位的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且项目知识产权明晰。

(二)禁止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除项目自筹资金外,项目单位应具备筹集科技计划实际扶持资金与申请资金差额的能力,并须出具资金承诺函。

(四)实行科研诚信事前承诺,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于申报时签署并提交《西安市科技计划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附件3),严格遵守承诺,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

(五)实施科研失信联合惩戒,对违反科研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项目立项一票否决,并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有关要求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六)申报限制。已经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已经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同一项目/课题不得重复申报本类别外其它科技计划项目;已承担在研(未验收)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单位与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项目申报单位与负责人不受在研项目/课题限制;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报项目。

五、投诉建议

市科技局将积极做好政策咨询和项目申报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并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市科技局未委托任何服务机构提供项目申报服务,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及时向市科技局举报。

监督电话:86786659。

六、指南咨询

为了高效解答相关咨询,请按计划类别、项目平台、资金平台、材料受理等问题分类咨询。

七、其它说明

市科技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资金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申报。凡是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请书的,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请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阅读原文下载)

1.推荐项目汇总表

2.西安市科技计划科研诚信承诺书(单位)

3.西安市科技计划科研诚信承诺书(个人)

图片


2022年西安市科技计划体系

2022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

一、西安市创新能力强基计划

1.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计划定位: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落地,不断提升区域基础创新能力,为建设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支持方向:充分发挥我市科研技术优势,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需求、经济主战场和人民生命健康,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前沿技术创新平台预研、落地。

申报主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研究团队具备专业研究能力、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创新精神;项目选题来源应已列入国家相关部委的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培育项目或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等重大专项。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3年。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附件须包含项目研究大纲、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

咨询服务:86786614。

(该类项目具体由市科技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年度工作任务、项目管理等工作实际,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公开征集的项目将在西安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另行发布通知)。

2.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奖励补助项目

计划定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引导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规模以上企业的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进行奖励补助。

政策依据:《西安市关于支持企业研发投入的补助奖补办法》(市科发〔2021〕87号)。

申报主体:2020年以前纳统的规上企业。

支持方式:奖励补助。

咨询服务:86786645。

申报通知已于3月14日在市科技局网站正式发布。

3.医学研究项目

计划定位:围绕提高疾病诊疗技术和促进市民健康水平,支持市级重点学科、优势专科一线科研人员开展疾病防治和医学技术研究;支持优势特色临床专科、学科提升研究能力、开展重点应用研究,加快医学研究成果向应用转化。

支持方向:分为一般研究项目和学科能力建设项目2类。

(1)一般研究项目:支持开展各类多发病、常见病临床应用关键技术研究;针对公共卫生和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领域开展诊断技术、临床药物技术攻关;开展地方病、流行性疾病、慢性疾病、心理健康等公共卫生技术研究。

(2)学科能力建设项目:支持优势特色临床专科、学科,开展重点应用研究项目,提升临床研究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供支撑。

申报主体:三级甲等医院、市属医疗卫生机构。

申报条件:(1)一般研究项目:有前期研究基础,具备良好的研发团队与设备等基础条件,临床科研项目使用的医疗技术,有充分的可行性安全性论证、安全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应提交本院医学伦理审批证明;执行期内项目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内容的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2)学科能力建设项目:在我市医学研究领域有一定优势特色临床专科、学科,具备较好的医学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拥有较高水平的医学研究、试验和诊疗等方面的人才队伍,团队结构合理,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在建设期内,单位投入该学科能力建设资金不低于50万元,引进、开发新技术,申报国家及省级科研项目1-2项,学科技术创新有所提高,诊疗水平有较大提升,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

(3)限项申报说明:学科能力建设项目,仅限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申报1项;一般研究项目,综合医疗卫生机构不超过10项,其他单位不超过8项,其中40岁以下青年人才牵头项目不少于50%。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一般研究项目执行期限为2年,学科能力建设项目执行期限为3年。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附件须包含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前期研究的相关证明、自筹资金承诺书及其它证明材料。

咨询服务:86786674。

4.农业技术研发项目

计划定位:支持申报单位针对我市乡村产业振兴发展技术需求,开展技术攻关和新产品研发,解决当前农业农村面临的实际技术难题,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支持方向: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农林病虫害防控,新型生物制剂研发,设施农业栽培模式创新,畜禽健康养殖及重要疫病防控,农产品深加工及质量安全,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及土壤生态修复,农业装备及信息化。

申报主体:由农业企业、农业科研及技术推广单位、高校院所(含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申报。

申报条件:

1.高校院所、农业科研及技术推广单位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研究生学历,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大学本科毕业三年以上。

2.项目具备前期研究基础,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内容,技术指标可考核;高校院所、农业科研及技术推广单位应与西安区域内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合作基础并签订技术试验、示范推广等相关合作协议。

3.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限报15项,其他高校院所限报5项。对市级农业科技特派员申报项目予以倾斜支持。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3年。

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其他佐证材料:自筹资金承诺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承担单位与协作单位合作协议等。

咨询服务:86786633。

5.重点产业链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本类项目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增材制造等重点产业链发展所需的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抢占产业技术竞争制高点,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

方向一:人工智能核心技术攻关

计划定位:面向重大需求和应用场景,围绕人工智能基础前沿、高技术产品,突破新一代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促进形成自主可控、开放兼容、稳定成熟的技术体系。

支持方向:新一代人工神经网络、类脑计算等核心技术及软件研究,智能感知、深度语义分析、AI开源算法框架等应用关键技术、软件及系统研究,智能芯片、神经网络芯片等人工智能基础软硬件和模组制造技术研究,智能人机交互、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智能终端关键技术研究等。

方向二:增材制造核心技术攻关

计划定位:面向重大需求,突破增材制造前沿技术、关键工艺、核心元器件以及核心装备等方面的短板弱项,促进我市增材制造技术和装备的升级,带动上游、中游及下游产业链的各环节协同发展,形成开放兼容、稳定成熟的技术体系。

支持方向:高质量金属及合金粉末、高性能聚合物、陶瓷材料、先进智能材料等增材制造高性能材料制备关键技术研究,高可靠大功率激光器、高性能扫描振镜、高精度阵列式高精度打印头、新型 3D 数据采集系统等增材制造关键设备和核心器件设计制造技术研究,复合打印、多材料打印、移动式打印等增材制造先进加工工艺及关键设备制造技术研究,面向高技术领域的高效率、高精度、低成本、批量化增材组合制造关键技术和大数据智能化设计制造软件系统研究,重要应用领域的关键工艺技术和解决方案研究等。

申报主体:高校(每个高校最多申报3个)、院所、科技企业。

申报条件:申报的项目目标应瞄准制约我国、我市人工智能和增材制造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瓶颈进行突破。支持产学研深度融合,高校需和企业联合进行申报。企业应以技术和产品开发为主营业务,注重研发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研究团队具备专业研究能力、研究条件、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创新成果。研究课题在所属行业或应用领域中具有创新性、关键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2年。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附件须包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单位有关的证明文件、项目进展的证明文件、科研诚信承诺书、资金承诺函等材料。

咨询服务:86786638。

6.农业重点产业链关键技术攻关项目

计划定位: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支持申报单位围绕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亟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需求,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助推我市粮食育种、番茄制种、猕猴桃、乳制品等农业重点产业链强链、优链、补链。

支持方向:(1)中低产粮田改造工程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

研究内容:基于中低产粮田改造提升,开发出一种能有效改善中低产田土壤理化性状、修复有机物污染的功能性肥料产品,集成基于土壤质量提升的中低产粮田治理技术体系并推广应用,稳步提升耕地质量。

考核指标:研制中低产田治理功能肥料产品1-2个;研发中低产粮田治理技术体系1项;建立核心示范区1~2个,核心区面积100亩,推广面积1000亩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2篇,申报发明专利2~3个。

(2)玉米种质资源创新与新品种选育

研究内容:以杂交选育和分子标记相结合育种方法,优化玉米种质资源,开发创新组合,遴选优质材料,选育出优质特色新品种;开发大健康类产品,延长产业链,并以品种和产品为带动,开展示范推广。

考核指标:开发自交系2-4份,差异化群体1-2组;选育并审定特色玉米新品种1-2个,基于西安、面向全省示范500-1000亩,推广1-2万亩;开发产品2-3个,申请专利2-3项。

(3)小麦种质资源创新与新品种选育

研究内容:利用现代育种新方法,引进小麦品种,优化小麦种质资源,遴选优质材料,选育特色优质小麦新品种,建设良种繁育基地。

考核指标:引进小麦种质10-50份,创制小麦种质10-20个,选育小麦新品种(系)1-3个;制定新品种高产栽培技术1套;建设良种繁育地50亩。

(4)设施番茄优质多抗新品种选育与配套栽培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围绕我市番茄制种产业,开展设施番茄专用高品质多抗种质资源创制、番茄抗病抗逆优质育种技术研发、番茄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整体提升番茄种业全产业链水平。

考核指标:创制早熟、优质、抗病、抗逆新种质5-8个;挖掘抗斑萎病、耐热、耐冷、高维生素C等高品质性状相关基因2-4个;开发利用番茄耐热、高品质相关分子标记4-6个;选育适合设施栽培的番茄优质多抗(抗3种病害以上)新品种2-3个,研发配套高效栽培技术1-2项,示范推广300亩,辐射带动周边地区5000亩,增产10%以上,经济效益增加8%以上;发表相关研究论文3-5篇。

(5)设施专用耐低温弱光厚皮甜瓜种质创制与新品种选育

研究内容:针对目前甜瓜栽培品种不耐低温弱光、不耐湿抗病性差等问题,通过鉴定评价优异抗逆甜瓜材料,多代逆境选择创制新种质,培育耐低温弱光、耐湿抗病的设施专用厚皮甜瓜新品种,研究适宜设施栽培配套技术,促进我市甜瓜产业提质增效。

考核指标:创制耐低温弱光、耐湿的优良种质资源20份;育成不同类型设施专用甜瓜新品种2个,配制后备杂交组合5个;制定配套高效栽培关键技术操作规程1个;发表相关论文3篇;申请专利1项。

(6)草莓“空洞病”快速检测和绿色防控技术研究与示范

研究内容:针对我市草莓“空洞病”危害严重问题,研究草莓空洞病传播方式及侵染途径;并开展抗性种质资源筛选、快速检测技术及绿色综合防控技术研发及示范推广,整体提升我市草莓全产业链水平。

考核指标:筛选适合设施栽培的抗空洞病草莓品种1-2个,且对草莓其他严重病害如白粉病、炭疽病等复合病害抗性较强,耐重茬性好;筛选草莓空洞病抗性种质资源1-2个;建立草莓空洞病快速检测体系1套;筛选对空洞病防治效果较好的农药1-2种;创制抗病、抗逆新种质1-2个;挖掘抗空洞病相关基因1-3个;集成空洞病绿色防控技术体系,示范推广300亩,辐射带动周边地区2000亩,申请专利1-3项,发表相关研究论文2-4篇。

(7)猕猴桃土传病害防控和土壤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研究内容:针对目前猕猴桃土传病害发生严重、苗木携带率高、土壤有机制缺乏、理化性状比较差的现状,开展猕猴桃健康苗木繁育关键技术、土传病害发生规律研究及土传病害专用生防菌剂研制,集成土传病害绿色防控技术体系;开展猕猴桃果园土壤修复关键技术研发,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升土壤质量,为我市猕猴桃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考核指标:开发土传病害生防菌剂2-3种,形成健康苗木繁育技术规程1套,集成猕猴桃土传病害绿色防控技术体系1套;提出土壤修复模式1-2种。示范面积300-500亩,化学投入品减少30-40%,推广面积2-3万亩,化学投入品减少20-25%。申请专利2-3项,制定地方标准1-2项,发表论文4-5篇。

(8)猕猴桃采后质量保持关键点控制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通过入库分拣、库内抽查、出库分级,贮藏时限统计,货架期商品率变化、消费者反馈等方面调查分析,研究影响猕猴桃采后质量的主要因素。研究猕猴桃主栽品种采后质量下降、损耗增加的时间节点,研究温度、湿度、气体浓度、净度的适时适宜控制指标,研究与品种相适应的质量保持关键点控制技术。

考核指标:完成2个猕猴桃品种从采收到入库、出库采后质量变化的全过程数据收集。确定影响猕猴桃采后质量的关键因素和关键时间节点。建立猕猴桃入库贮藏保鲜的适宜温度、湿度、环境气体浓度、净度指标体系。制定1-2个猕猴桃采后质量保持的技术规程,形成2个与品种相适应质量保持关键点控制技术,减少猕猴桃出库损耗率5%以上,为消费者提供1套延长消费期、减少家庭损耗的质量保持技术方案。培训贮藏保鲜技术骨干300人以上,普及推广该项技术10个100吨以上冷藏库或气调库。

(9)西安市猕猴桃产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技术集成与示范

研究内容:在我市猕猴桃产区,开展肥料减施、水肥优化、有机肥替代、养分循环利用等技术对猕猴桃生长及果园养分损失阻控技术研发与集成,提出猕猴桃主产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关键技术及模式,并示范推广。

考核指标:研发集成猕猴桃产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技术2-3项,使猕猴桃园养分利用效率较当地常规施肥提高10-15个百分点,猕猴桃园氮、磷养分盈余量降低25%-30%,土壤剖面硝态氮累积量及淋失量减少15%以上,每亩投入降低200-300元;建成猕猴桃产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技术集成核心区300亩,技术示范面积800亩,技术辐射面积5000亩;制定猕猴桃园施肥限量标准草案1项,申请专利1-2项,发表研究论文3-5篇。

(10)孕产妇及儿童健康功能食品开发与产业化应用

研究内容:创制针对孕产妇营养需求特点的、具有均衡营养素构成、改善肠道健康功能的功能食品组合;结合陕西特色资源,研发符合中国婴儿生长发育特点的功能乳品、辅食、低敏乳品、益生菌、益生元功能食品。

考核指标:开发调节肠道健康、营养素均衡的孕产妇营养乳制品1-2种、儿童功能食品1-2种,并产业化生产;建立功能性乳制品示范生产线1-2条;申报国家专利1-3项,发表学术论文1-3篇,实现经济效益不低于500万元。

(11)低GI配方羊乳粉产品开发

研究内容:针对目前部分人群饮食方式的不当造成机体出现亚健康状态,基于健康膳食基础上的低GI饮食方式,开发一款适合中老年及特殊人群平衡膳食和健康管理的低GI配方羊乳粉产品。

考核指标:确保顺利完成试产、GI值测试及产品申请获得低GI认证证书;保证产品的GI值检测在30以下;申请专利1项;完成低GI产品的招商客户2-3家;新增经济效益300万。

(12)鲜羊乳贮运保鲜及液态羊乳制品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研究内容:探究新鲜羊乳在不同贮运条件下营养成分、理化性质及感官品质变化规律;建立羊乳质量评价相关预测模型并验证,探究加工方式对液态羊乳制品质量影响及工艺优化,建立液态羊乳制品贮运过程营养和品质标准数据库,提高液态羊乳加工热稳定性;

考核指标:建立鲜羊乳和液态羊乳制品的贮运和加工标准、生产技术规程2-3套;形成鲜羊乳和液态羊乳制品营养价值和品质标准数据库2-3个;提高羊乳加工热稳定性并申请相关专利1-2个;鲜羊乳储运及低温奶、常温奶等羊乳加工制品质量关键控制技术,提高羊乳热稳定性,进行示范应用;发表论文5篇,其中SCI或EI收录论文≥3篇。

(13)牛骨髓多肽在功能性配方羊乳粉中添加的研究及应用

研究内容:研究牛骨髓多肽、小牛软骨浓缩粉在乳粉加工中其营养及活性成分、理化性质的变化规律,以及对乳粉感官指标的影响规律;研究其在液态、高温、粉状下与羊乳混合的最佳条件及成品稳定性;制定产品的内控质量标准,建立工艺模型、检测方案及数据库。

考核指标:形成完善的含牛骨髓多肽的功能性配方羊乳的配方设计数据库;建立成熟的生产工艺方案;制定符合内控的产品标准,生产3批合格产品;申报1项发明专利。

申报主体:由农业企业、高校院所(含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科研及技术推广单位牵头,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申报条件:

1.高校院所、农业科研及技术推广单位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研究生学历。

2.产学研联合申报的应明确各参与单位项目自筹资金投入比例。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3年。

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其他佐证材料:自筹资金承诺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承担单位与协作单位合作协议等。

咨询服务:86786633。

7.社会发展科技创新示范项目

计划定位: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城市应急能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科技需求,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与先进技术示范推广,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双碳”西安行动、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等提供科技支撑。

支持方向:围绕我市社会发展重点关注领域,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河湖水系综合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复、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乡村新建建筑绿色性能提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防灾减灾、智慧城市、智慧禁毒等方面,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先进技术示范推广。对市级各行业管理部门推荐的项目予以倾斜支持。

申报主体:企事业单位。

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研究生学历;项目在行业和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先进性,要聚焦关键技术问题,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内容和应用推广目标,技术指标可考核;项目具备示范推广的基础条件,在西安地区有应用合同;申报单位或协作单位能承诺为项目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2年。

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年度财务报表、西安地区应用合同、匹配资金承诺书及其它附件。

咨询服务:86786674。

8.重点产业链应用场景示范项目

本类项目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增材制造等重点产业链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应用,推动形成技术应用解决方案,加快人工智能、增材制造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

方向一: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示范方向

计划定位:扎实推进西安市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围绕重点产业、民生与社会治理等领域开展场景应用示范,通过场景应用反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快速发展。

支持方向:重点支持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在文化旅游、交通、健康医疗、先进制造、商贸物流、教育体育、智慧社会、政务等方面的集成和创新示范应用,提升城市智能化水平和市民感知度,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方向二:增材制造应用场景示范方向

计划定位:加强技术应用推广,充分发挥增材制造技术特点,瞄准产业的重大需求,不断拓展创新应用,有效促进增材制造技术与应用领域深度融合。

支持方向:重点支持增材制造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在军工、航空航天、汽车、传统制造业、高端装备制造、医疗、文化创意等领域创新示范应用,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

申报主体:区县(开发区)、科技企业

申报条件:项目须为在建项目,在申报前已有应用示范基础和成功示范案例,课题在所属行业或应用领域中具有创新性、代表性、示范性和应用推广价值。投资规模超过500万以上且项目示范性强的可予以重点支持。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2年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附件须包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单位有关的证明文件、项目进展的证明文件、科研诚信承诺书、资金承诺函等材料。

咨询服务:86786638。

二、西安市创新链条引领计划

9.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项目

计划定位:为加快提升该我市科技型企业质量,集聚更多具有竞争力的市场创新主体,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对2021年认定通过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奖励。

政策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西安市打造内陆改革开发人才高地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及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申报主体:2021年认定通过并备案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支持方式:奖励补助。

执行期限:2022年对2021年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奖励,本类项目分首次认定和非首次认定。

咨询服务:86786492。

申报通知已于1月21日在市科技局网站正式发布。

10.瞪羚企业培育奖补项目

计划定位:为了加快我市产业梯队发展,激发企业自主创新活力,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对2021年认定的西安市瞪羚企业进行奖励。

政策依据:《西安市打造内陆改革开发人才高地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及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西安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市科发〔2020〕85号)。

申报主体:2021年认定的西安市瞪羚企业。

支持方式:奖励补助。

申报条件:连续4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5%(含)—100%(含)的瞪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补助;连续4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00%—300%(含)的瞪羚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补助;连续4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达到300%以上的瞪羚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补助。

申报材料:近5年审计报告(封皮、三张财务主表、不要附注)、材料真实承诺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

咨询服务:86786492。

11.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

计划定位:持续推进校地合作,进一步提升高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支持方向:支持高校院所重大科技成果就地转化项目;支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

政策依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打造内陆改革开放人才高地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及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市办字〔2020〕70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21〕43号)、《西安市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落实措施》(市发〔2021〕13号)。

申报主体:由西安市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示范高校院所推荐的企业作为项目承担主体。

申报条件:申报项目应属于我市支柱产业或新兴产业领域,为中试熟化、试生产或产业化初始阶段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其转化及产业化后能迅速形成较大产业规模,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产品具有附加值高、产业带动性强等特点,对加快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助推创新驱动发展具有重要示范带动作用。项目总投入在一千万元以上,合作企业需正常运营两年以上。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2年。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咨询服务:86786636。

12.企业吸纳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奖补项目

计划定位: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支持,鼓励企业优先吸纳驻市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对校企、院企合作科技成果就地转化产业化成效显著的企业择优予以奖补支持。

支持方向:对来源于驻市高校院所,或校企协同创新的科技成果在企业实施转化的项目,择优给予奖补支持。

政策依据:《西安市打造内陆改革开放人才高地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及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市办字〔2020〕70号)

申报主体:注册及税务关系在本市辖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和银行信用良好,依法纳税、诚信经营,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2)申报企业三年内未享受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奖补。

(3)项目总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且具有2021年度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

(4)转化成果需知识产权明晰,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相关行业管理和本市环境保护要求。

(5)转化科技成果获国家级、省级奖励的,同等条件下可获优先支持。

支持方式:奖励补助。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咨询服务:86786635。

13.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项目

计划定位:为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科办函智〔2020〕59号)要求,挖掘全市科技人才和创新资源,鼓励科技人才服务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企业技术需求和高校创新资源紧密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

支持方向:依据《西安市打造内陆改革开放人才高地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及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市办字〔2020〕70号)文件精神,支持西安地区高校院所千名科技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技术指导、项目合作和协同攻关。

政策依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打造内陆改革开放人才高地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及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市办字〔2020〕70号)。

申报主体:驻市高校院所。

申报条件:项目必须处于在研阶段,且已与本地企业(独立法人)签订技术合作协议或合同(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协议或合同尚在有效期内;协作企业或申报高校出具书面配套资金承诺函,资金配套比例不低于一比一。申报单位须对本单位所有项目进行审查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出具统一的推荐函。同等条件下,对40岁(含)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和女性科学家主持的项目优先支持。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2年。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文件。

咨询服务:86786636。

14.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奖补项目

计划定位:依据《西安市科学技术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西安市技术市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奖补的办法》(市科发〔2020〕104号)要求,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技术转移输出方进行奖补,奖补金额结合年度预算情况执行。

支持方式:奖励补助。

咨询服务:86786641。

申报通知已于1月28日在市科技局网站正式发布。

三、西安市科技平台和人才支撑计划

15.西安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项目

计划定位:围绕推进秦创原平台建设和创新能力提升,支持我市重点产业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实现以智力促产业,以人才谋创新,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项目。

支持方向:(1)重点支持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围绕“6+5+6+1”产业体系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由海外高层次人才牵头,依托用人单位开展的的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或应用开发项目,解决我市科技自立自强技术攻关中的“卡脖子”问题。

(2)支持我市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服务机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由海外高层次人才牵头,以提升用人单位国际化水平为目标的各类项目。

政策依据:《西安市打造内陆改革开放人才高地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及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市办字〔2020〕70号)、《“西安英才计划”实施办法》(市人才办发〔2021〕2号、《关于印发西安市科技人才创新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市科发〔2021〕83号)。

申报主体:企业(院所)、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组织。

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须为在西安市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组织。且具备开展项目所必要的经费、场所、人员和其他配套条件。

(2)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包括采取“飞地模式”由申报单位在省外或海外设立的研发中心等机构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包括外籍人才和海归人才两类:外籍专家指非中国国籍,在特定学科领域取得一定成就或在国外大型机构担任中高层职务的人才;海归人才指中国国籍,在国(境)外知名高校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包括访问学者)或在国(境)外取得一定行业成就的人才。

(3)申报项目须由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牵头实施,在西安落地产业化,并有相应团队配备,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运营能力和成长潜力。包括以下两个项目类别:

自然科学类项目:需由在特定技术领域有较高建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通过实施项目应在特定技术领域取得一定突破,形成相应的知识产权和学术成果。

社会科学类项目:需由在社科领域有较高知名度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通过实施项目应产生相应的文化成果和社会效益。

支持方式:奖励补助

执行期限:1年。

申报材料:(1)必备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外籍人才提供护照复印件,海归人才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或工作证明和国内有效身份证件)、项目单位与海外高层次人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

(2)选报材料。包括项目负责人的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论文、著作、专利、荣誉或奖励)和申报单位知识产权证明、环保证明、立项验收证明、奖励证明、用户订单、产品照片等其他参考资料。

咨询服务:86786936。

16.科研平台绩效评价奖补项目

计划定位:本类计划分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西安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绩效评估奖补4个方向,按照相应的绩效评价办法择优给予资助。

方向一: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方向

计划定位:加快优秀技术转移机构培育,进一步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支持方向: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已认定和备案的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依考评结果予以补助。

政策依据:《西安市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3年)》(市发〔2021〕9号)、《西安市科学技术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科技人才创新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市科发〔2021〕83号)。

申报主体:经市科技局认定或备案的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支持方式:后补助。

申报材料:2021年度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考评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咨询服务:86786635。

方向二: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奖补方向

计划定位:推动我市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对上年度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依据绩效兑现政策奖补。

支持方向:由我局组织对上年度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

政策依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打造内陆改革开放人才高地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及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市办字〔2020〕70号)、《西安市科学技术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科技人才创新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市科发〔2021〕83号)。

申报主体:2021年已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

支持方式:后补助。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咨询服务:86786635。

申报通知在市科技局网站另行发布。

方向三: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营绩效方向

计划定位:对2018年以前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运营绩效评价为优秀等次的,予以绩效评价奖补。

政策依据:《西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市科发〔2020〕35号) 和《关于印发西安市科技人才创新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市科发〔2021〕83号)。

申报主体:2018年以前认定的所有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申报条件:参加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2年度运营绩效评价,且绩效评价为优秀的或者在市级工程技术中心认定后获得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的,在本次绩效评价直接晋升优秀。

支持方式:后补助。

咨询服务:86786642。

申报通知在市科技局网站另行发布。

方向四:市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绩效评估奖补方向

计划定位:对2020年认定的西安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021年度运营情况进行考核,考评为优秀等次的,按照规定予以奖补。

政策依据:《西安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市科发〔2020〕51号) 和《关于印发西安市科技人才创新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市科发〔2021〕83号)。

申报主体:2020年度认定的西安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申报条件:参加市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021年度运营绩效评价,且考核评价为优秀的。

支持方式:后补助。

咨询服务:86786936。

申报通知在市科技局网站另行发布。

17.创业孵化载体奖补项目

计划定位:为加快建设各类众创载体,大力营造创新创业氛围,聚力打造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创新创业载体,建立构筑形成上下游联动、互促互进的创新创业生态,提升我市创业服务能力。

支持方向:对2021年度首次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一次性认定奖补;对2021年度获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众创空间予以升级奖补;对2021年度考核成绩合格以上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众创空间的运营绩效予以奖补。

政策依据:《西安市市级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市科发〔2020〕33号)《西安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市科发〔2020〕36号)《关于印发西安市科技人才创新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市科发〔2021〕83号)。

申报主体: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众创空间的运营主体。

申报条件:2021年度首次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021年度获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众创空间,2021年度运营考核成绩合格以上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众创空间。

支持方式:后补助

咨询服务:86786492

申报通知在市科技局网站另行发布。

18.科技合作交流项目

计划定位:为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交流,着力打造硬科技之都,充分激活我市高校资源,吸引校友携带技术、项目、资金和团队参与西安产业发展和经济建设,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彰显西安发展“硬科技”城市名片。

支持方向:主要是落实国家和陕西省、西安市的工作安排,支持西安全球硬科技大会、“科创西安”、国际创业大赛、创新挑战赛、“校友经济+”、省市级科博会、产学研金协同创新对接活动、大型投资路演、高水平专业技术论坛展会、赛事等活动及奖金,以及其他“一事一议”事项。

咨询服务:86786631。

该类项目具体由市科技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年度工作任务、项目管理等工作实际,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公开征集的项目将在西安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另行发布通知。

四、西安市创新生态环境建设计划

19.科技金融贷款融资助力项目

计划定位:通过联合银行、担保、保险等机构建立“政银保担”业务联动机制,构建高效融资服务体系,深化科技金融合作机制,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促进我市科技企业群体快速创新发展。该工程共设“科技金融贷款贴息补助项目”“科技金融担保业务补助项目”“科技保险保费补助项目”三类项目。

咨询服务:86786644。

申报通知已于2月11日在市科技局网站正式发布。

20.软科学研究项目

计划定位:为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重点支持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多门类、多学科知识,为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提供支撑,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支持方向:重点项目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科技创新重点方向,开展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论证性研究,支持方向为:高效联动推进全域秦创原方法探索、秦创原“三支队伍”培育方法研究、区域科创中心建设创新要素研究、立法支撑科技创新工作路径研究、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能力提升、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现状及创新机制、提升企业技术需求承载挖掘机制研究、科技创新政策落地评估和体系建设、人工智能社会实验和伦理研究、科技创新推广能力问题研究。

一般项目支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围绕民生、经济、科技等社会发展问题,开展对策研究,主要包含:秦创原“一总两带”区域内科技成果转化内生动力与机制研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双创载体提质增效、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方法研究、科学普及能力提升、自创区和自贸区“双自联动”、东数西算和数字经济、城市应急管理、车联网产业发展、产业创新联合体建设、城市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城市交通节能降耗等研究方向。

申报主体:重点项目为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依托单位;一般项目为高校、院所和研究机构。

申报条件:详见《西安市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市科发〔2021〕117号)第七条。一般项目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每个单位限报6项,鼓励优秀博士生申报,各单位在限项基础上可增报1-2项;申报数量为3-5项时,至少1位项目负责人应为40岁以下,申报数量为6项及以上时,至少2位项目负责人为40岁以下。

重点项目依据《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建设管理》(市科发〔2022〕14号)执行。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8个月。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科技计划项目统一要求的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86786678。

申报通知在市科技局网站另行发布。

21.农村科技服务奖补项目

计划定位:依托农业科技创新园、农业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示范户,组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活动,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

支持方向:围绕西安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建设认定农业科技创新园;选派农业科技特派员,实现贫困村特派员科技服务全覆盖;培育农村科技示范户;组织开展科技下乡、农业新技术新产品展示等工作。

政策依据:《西安市农业科技创新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市科发〔2019〕6号)、《西安市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市科发〔2020〕130号)、《西安市农村科技示范户培育及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市科发〔2020〕24号)。

申报主体:农业科技创新园主体建设单位、农业科技服务委托管理单位。

申报条件:农业科技创新园认定条件按照《西安市农业科技创新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市科发〔2019〕6号)申报;农业科技特派员选聘与农村科技示范户培育,由区县科技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组织申报推荐;农业科技服务专项工作实行委托管理。

支持方式:奖励补助。

执行期限:1年。

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其他佐证材料:农业科技创新园项目包括建设实施方案、上年度财务报表及支撑创新园建设工作的证明材料;农业科技服务专项提交工作实施方案。

咨询服务:86786633。

22.科技创新环境建设项目

计划定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我市有关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任务,探索建立以市场和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的项目支持机制,稳妥推进以“松绑+激励”为核心的“三评”改革,鼓励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推动科技创新要素和政府资金市场化配置管理创新,提高科技服务能力水平。

支持方向:支持按照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管理改革要求,强化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西安科技大市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综合体系优化提升;促进各区县、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按因素分配法);促进国内外科技合作交流,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参展科创会、科博会等科技创新创业赛事活动;兑现创新创业赛事等活动奖金;提升科技服务业项目管理,提供企业培训、交流、提供政策研究咨询等服务;支持依据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对按合同约定进度推进和完成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兑现节点资助资金、项目验收尾款等;支持为应对疫情、卫生、安全、消防等工作任务,以及各类临时任务和应急事件,组织科技资源参与研究、攻关和力量保障等。

咨询服务:86786631。

五、西安市重大科技创新与秦创原创新专项计划

重大科技创新计划主要聚焦国家和我省、我市重大战略产品和重大产业化需求,以支撑全市科技创新核心任务为目标,依据我市重大工作任务部署,发挥制度和机制优势,在设定时限内组织开展集成式协同创新、研发、攻关和产业化(成果转移转化)等事项,实施能够发挥“灯塔”式引领作用的科技计划项目。

秦创原创新专项计划主要是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指示要求,落实《西安市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3年)》(市发〔2021〕9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21〕43号)等文件精神,聚焦西安市重点产业链,围绕企业孵化、成果转化和两链融合三大目标,推动创新联合体、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探索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项目形成机制,大力推动形成西安市秦创原“一总两带”引领建设,其他区县开发区共同参与的科技创新工作新局面,组织实施秦创原创新专项计划。

(本类计划由局秦创办根据工作任务另行发布。)

咨询服务:86785634。

 
地址:陕西·西安   邮编:710004    投稿E-mail:scsc504@163.com
版权所有    陕西工业协作配套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工信部网站备案编号:陕ICP备19006341号-1     技术支持:旭阳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