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促进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培育形成一批高成长性的瞪羚企业,根据《陕西省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实施方案》(陕科发〔2021〕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西安市瞪羚企业的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要求和条件
(一)认定范围:
1.企业主营业务(产品)符合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环保节能、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展方向。
2.在西安市内(含西咸新区)注册登记、且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居民企业。
(二)认定标准:
1.高成长且历程短。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连续4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5%以上、成立时间不超过12年;或成立5年内总收入突破5亿元。
4年复合增长率计算公式下载:
http://www.qsemsc.com/qsemsc/vip_doc/20581042.html
2.创新活跃。企业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积极开展产品、工艺、技术创新等活动,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自企业成立以来至少拥有1件发明专利(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累计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
3.企业连续4年研发费用占年度营业收入的5%(含)以上;成立5年内总收入突破5亿元的企业,连续4年研发费用占年度营业收入的2.5%(含)以上。
4.无失信记录。照章纳税、重合同守信誉,诚信系统、税务系统和银行系统均无失信记录。
二、认定程序
(一)企业登录西安市科学技术局(http://xakj.xa.gov.cn)在线办事栏目,注册登录 “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填报。
(二)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企业填报信息在线进行审核、推荐。
(三)市科技局根据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推荐情况进行在线复审通过后,企业即可在线生成认定报告,打印装订一式三份,报送市科技局,材料审核完成后按程序进行公示,最终发布认定文件。
三、认定材料
(一)《西安瞪羚企业认定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近五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西安瞪羚企业认定书》中填报的有效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主持制定的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证明材料;承担的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四、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2020年6月1日—7月9日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1号生产力大厦706室
联系人:
宋华南 86786492 15229308066
李阳洋 88405315 18991871377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提前熟悉西安市科技局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操作流程,按要求注册单位项目管理员及申报人账号。
(二)请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做好企业申请认定组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