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行业领域项目支持方向及有关要求
一、大数据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
(一)支持方向
1、支持数据源建设,数据采集、存储、汇聚、处理、分析与开发利用的技术、应用及服务项目。重点支持数据资源网、数据资源池及数据治理项目。
2、支持工业互联网安全管控技术及产品项目,重点支持秦云工程及新型智慧城市数据安全项目。
3、支持政务、民生、产业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项目,数据管理能力提升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近年来列入工信部示范项目和优秀解决方案的项目。
4、支持产业链关键环节的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产品及产业化项目,重点支持工业大数据(工业企业数字化应用、数字化智能改造)项目,战略性矿产资源高质量发展大数据项目。
5、支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市级统筹类公共平台和大数据中心建设及智慧应用项目,支持智慧城管、智慧乡村、智慧社区、信用街道、智慧园区等数字化示范区建设项目。
(二)申报条件
项目总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项目备案手续齐全,满足大数据公共条件要求。
注意事项:以前年度未竣工验收的项目申报单位不能申报。
(三)提交资料
1、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建设背景、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期限、实施进度计划、总投资预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风险分析及建设条件落实情况,项目建成后目标及预期可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项目简介(格式见附件2-2,字数在1000字以内)、项目汇总表(附件2-3)、项目申请表(附件2-4)、大数据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3)。
3、项目备案文件及文号。
4、申请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专业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和2020年10月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6、项目自筹资金来源说明及相关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7、申请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和附件资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二、两化融合项目
(一)支持方向
1.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依据《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7〕5号),奖励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并拿到证书的企业。
2.支持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研发、设计、制造、管理、服务等各环节的数字化转型和网络化协同等集成互联能力建设;
3.支持企业基础数据管理机制建设以及数字孪生系统建设;
4.支持面向信息物理系统(CPS)共性技术的产品和解决方案研发;
5.支持企业级、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6.支持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各类云化工业软件和工业APP的研发应用;
7.支持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解决方案研发和推广;
8.支持企业级和产业链级“双创”资源汇聚平台建设;
9.支持基于互联网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以及创业孵化能力开放平台建设;
10.支持生活类、公共服务类、行业类信息消费能力提升和技术创新,支持新型信息产品升级和应用,支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等支撑平台建设。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在我省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经营状况良好,银行信用良好,一般类项目总投资500万以上,重点项目总投资1000万以上。优先支持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以及2018年以来获评两化融合相关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注意事项:以前年度未竣工验收的项目申报单位不能申报。
(三)提交资料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项目提供贯标总结材料及评定证书复印件。其他项目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简介(格式见附件2-2,字数在1000字以内)、项目汇总表(附件2-3)、项目申请表(附件2-4)、两化融合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4)。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一是企业现状(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财务、两化融合发展水平等基本情况)。二是项目实施条件分析(项目管理和研发人员资历背景、管理制度;技术保障:研发队伍、科研成果、知识产权情况,工程技术人员及构成,计算机、软件、自动控制等信息化相关专业人员配备情况;基础条件:项目实施的设备、设施等基础条件情况;其他保障)。三是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的背景和依据;项目实施对研发、生产、经营、管理、产品等方面改造和提升的效果;项目实施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设备选型及系统:项目实施平台、硬件、软件和服务分析;项目完成期限、阶段计划及考核目标;项目总投资预算、资金来源及筹措情况)。四是效益分析(经济效益分析:计算投资回收期、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等对生产管理的促进作用;社会效益分析:项目在地区或行业信息技术应用的先进性、推广和示范价值,保障安全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等社会效益提升方面)。
3、项目备案文件。
4、申请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专业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和2020年10月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6、两化融合评估系统2020年度自评估报告(评估系统网址http://www.cspiii.com/pg/)。
7、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申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的企业必须提供)。
8、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和附件资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三、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1、申报条件
(1)满足共性条件要求,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产业化条件,市场前景广阔,有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未获得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3)项目应在产品性能、工艺技术方面有重大突破,相关技术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发明专利、国家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奖日期或专利授权日期在2017年至2020年期间。
2、提交资料
满足共性资料要求。
详见省工信厅网站:
http://gxt.shaanxi.gov.cn/ggzdt/6144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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