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奖励政策
一、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减按15%的优惠税费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三年后重新认定)。
二、研发费用可加计扣除175%(高企申报成功后,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认定后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陕西省及各地市奖励政策
一、陕西省奖励政策
奖励标准: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20万元
政策发文生效日期:2020年2月17日
二、西安市奖励政策
奖励标准: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20万元。
政策发文情况:官方文件已发布,发文日期:2020年3月9日。
三、榆林市奖励政策
奖励标准: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补助。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视为新认定,奖补政策不变
政策信息来源:榆林市科技局
四、安康市奖励政策
奖励标准: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20万元。
政策文件:官方文件已发布,政策生效日期2017年9月
五、宝鸡市奖励政策
政策标准: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列入市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奖励10万元
政策文件:官方文件已发布,发文日期2019年9月10日
六、汉中市奖励政策
政策标准: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5万元
政策文件:官方文件已发布,发文日期2018年7月2日
七、铜川市奖励政策
政策标准: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20万元
政策文件:官方文件已发布,发文日期2018年8月8日
八、渭南市奖励政策
政策标准:首次通过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10万元。
政策执行:官方文件已发布,发文日期2018年12月26日
九、延安市奖励政策
政策标准: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20万元
政策文件:官方文件已发布,发文日期2018年7月16日
十、咸阳市奖励政策
政策标准:2019年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10万元
执行部门:2019年已经执行,执行部门咸阳市科技局。
西安市各区县高企认定奖励政策
一、高新区奖励政策
奖励标准:6-30万元
政策文件:已发文,发文日期2019年
二、经开区奖励政策
政策标准: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5万元奖励;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3万元奖励
政策文件:官方文件已发布,发文日期2018年5月
三、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奖励政策
政策标准: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奖励;首次通过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每家企业30 万元奖励。
政策文件:官方文件已发布,发文日期2018年5月4日
四、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奖励政策
政策标准:对首次通过国家高企认定的,给予每家企业8万元奖励;对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给予每家企业4万元奖励
政策文件:官方文件已发布,发文日期2019年4月9日
五、西安国家级民用航空产业基地
政策标准:对首次通过国家高企认定的,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奖励;
政策文件:官方执行文件已发布,发文日期2019年7月2日
六、碑林区奖励政策
奖励对象: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政策标准: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奖励3万元。
七、雁塔区奖励政策
奖励对象: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政策标准: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奖励5万元。
八、国家港务区奖励政策
奖励标准: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奖励。
政策文件:官方执行文件已发布,发文日期2017年10月13日
来源: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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