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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高新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25)
    发布时间:2025.08.01    浏览次数:


    01
    顶尖人才(A类)

    1.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

    2.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

    3.陕西省“三秦英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和创新团队项目入选者;陕西省“三秦英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项目入选者。

    4.“西安英才计划”顶尖人才项目入选者;西安市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

    5.在高新区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工作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税前)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人才。

    6.其他达到顶尖人才标准的人才。




    02
    领军人才(B类)

    1.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2.陕西省“三秦英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外国专家、区域人才项目(秦创原)入选者;陕西省“三秦英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项目入选者。

    3.“西安英才计划”领军人才、菁英人才项目入选者;西安市地方级领军人才(C1类)。

    4.在高新区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工作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税前)达到150万元及以上的人才。

    5.其他达到领军人才标准的人才。







    03
    拔尖人才(C类)

    1.陕西省“三秦英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优秀青年工程技术人才项目入选者;陕西省“三秦英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入选者;陕西省“校招共用”引才用才专项入选者。

    2.“西安英才计划”青年人才项目入选者;西安市地方级领军人才(C2类)。

    3.经高新区聘任且在聘期内的招商大使、政府顾问等知名专家学者及优秀企业家。

    4.在高新区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工作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税前)达到80万元及以上的人才。

    5.其他达到拔尖人才标准的人才。




    04
    优秀人才(D类)

    1.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原D类)。

    2.在高新区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工作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税前)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人才。



    来源 | 西安高新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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